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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关于做好台风“红霞”诱发海洋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21 09:20:19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海洋预报台:

  根据气象部门信息,位于菲律宾西部近海的热带低压已于9月16日凌晨在南海东南部海面上加强为今年第11号台风“红霞”。预计台风将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17日先后从中沙群岛和西沙群岛以南海面经过,18日经海南岛以南海面趋向越南中部沿海,强度继续加强,预计最大强度可达台风级(12-13级,35-40米/秒),并将于18日傍晚前后在越南中部沿海登陆,之后逐渐减弱。请相关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台风诱发海洋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一、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值守。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值守,切实做好台风、强降雨所诱发的海洋、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

  二、密切关注发展态势,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受台风“红霞”影响,预计9月17日到18日,粤西沿岸将出现一次风暴潮过程,请相关地级以上市密切关注台风发展态势,登陆广东省海洋预报台和海洋预报网,掌握海洋灾害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

  三、加强隐患巡查排查,防范次生地质灾害。台风期间常伴强降雨,请相关地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山边房的巡排查,划分风险等级,按分级管控要求及时做好受威胁群众撤离避险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突出削坡建房、泥砖房、山塘水库、山边、河边、村边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危险区域,联合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拉网式隐患排查巡查,切实防范强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

  四、加强部门沟通,做好信息共享。要加强与当地“三防办”、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提供海洋灾害和地质灾害的预警报、灾害风险研判信息,以及针对海上、近岸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地带人群安全转移等相关灾害防御措施建议,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灾情收集,做好统计报送。请各地按照《海洋灾害调查评估与报送规定》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灾情速报,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灾情信息。

  省自然资源厅汛期24小时值班电话:

  020-87795576

  传 真:

  020-87641021,020-83625691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