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动态】《广东省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获批,海洋经济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0年8月,由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海洋中心”)承担具体编制工作的《广东省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粤统制表字(2020)22号)(以下简称《制度》)已被省统计局批准。该《制度》将于近日印发各沿海地级以上市和相关单位执行。
该《制度》的编制旨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和<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4号),促进我省海洋经济统计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在执行《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0〕49号)的同时,结合我省海洋产业发展情况和涉海企业经营情况,对调查对象、调查范围和调查内容作了适当调整,主要增加了海洋六大产业企业作为调查对象,并增加相应的指标,以更好地反映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实际情况,保证海洋产业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该《制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省自然资源厅与省统计局积极沟通探讨,省统计局各有关部门提出了专业的指导意见。海洋中心根据修改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将部分海洋产业指标进行整合与优化,并考虑调查对象填报的可操作性和统计效率,同时将国统制〔2020〕49号表放在前面,粤统制表字(2020)22号表紧跟其后。这充分反映了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特色的“一套表调查制度”的实施模式。在该《制度》编制前后,海洋中心运用专业知识完成《制度》初稿、征求意见稿、报批稿、终稿的编制工作,后续也将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做好《制度》印发实施工作。
该《制度》为我省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统计制度保障,为政府制定海洋经济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依据。接下来,海洋中心将全力配合省自然资源厅海洋经济统计工作部署,竭力做好技术支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