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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属动态】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地质资料汇交专项清理工作

时间:2020-09-02 15:15:10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地质资料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信息资源,广泛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认真做好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与利用,对充分发挥地质资料在国家能源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古驿道建设以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防灾减灾、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基础性信息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特别是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文)发布以后,我省各地勘单位形成和积累了大量宝贵的地质资料,但这些地质资料除中央财政出资项目和部、省发证矿业权资料汇交情况较好外,地方财政、企业和其他出资形成的地质资料汇交情况不容乐观,由于各种原因大都散落在各个企事业单位中,有些可能还在项目组成员个人手中,存在丢失或损毁的隐患,影响了地质资料的集中保管和利用,造成地质勘查等相关工作重复投入。

  近日,为贯彻落实《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18〕179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791号)等法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地质资料汇交和公开利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地质资料汇交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专门开展地质资料汇交清理工作。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开展自查、协查工作,截止目前,共接到24家单位的反馈情况。

  本次清理是我省首次大规模、大范围开展的地质资料汇交专项清理工作。凡《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规定应汇交的地质资料均列入清理和催交范围,重点清理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所显示逾期未汇交的矿业权地质资料和2008年以来未汇交的财政出资的地质工作项目资料。专项清理工作通过各种收集渠道,共将285个矿业权、572个地质工作项目列入应汇交地质资料目录,供地质资料汇交人自查参考。

  本次地质资料汇交专项清理工作针对逾期未汇交地质资料催交难问题,采取各单位自查、厅地质资料评审机构协助提供评审目录、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各地勘主管单位参与协查、厅档案馆会相关部门核定应汇交地质资料目录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方责任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共同督促各汇交单位及时补交地质资料。该项工作是为全面掌握我省未汇交地质资料项目情况,探索地质资料汇交、催交工作机制的一个创新举措,一方面改变了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坐等汇交”的被动局面,多渠道掌握地质资料项目清单,做到应交尽交,丰富馆藏地质资料信息资源;另一方面,多部门联合参与地质资料汇交专项清理工作,可以有效减轻省厅催交工作量,降低催交难度,更好地让地质资料催交和补交工作落实到位,提高我省地质资料汇交率。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我省今后探索地质资料汇交与矿政管理、评审等环节紧密挂钩,建立全省地质资料汇交诚信体系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接下来,厅档案馆将严格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落实此次《通知》有关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一是根据各单位的反馈情况,做好地质资料汇交的答疑和指导工作;二是汇总和比对分析各单位提交的数据,结合已汇交地质资料情况,会同各地勘主管单位、厅有关处室、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各单位应汇交地质资料目录,并将相关信息导入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三是依照有关规定,规范做好应交未交地质资料的催交、补交和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