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行政复议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为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推动厅机关干部职工集中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8月19日上午,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厅机关部分领导干部到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展行政诉讼庭审旁听活动。
庭审现场
本次活动选取具有典型性的不动产登记及行政复议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庭审旁听。本案系不动产登记及行政复议纠纷案件,原告不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出的《不予登记决定书》和省自然资源厅做出的行政复议维持涉案决定书决定而诉至法院。庭审中,原告、被告双方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重要环节,就房屋不动产登记的事实认定、程序、适用法律依据等焦点问题,结合举证情况展开了充分的质证和法庭辩论。
通过零距离旁听案件审理,参加旁听的同志表示,对行政应诉和庭审活动有了直观的认识和了解,对法庭重点审查的内容、审理的程序等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担了更多职能,对自然资源部门依法行政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进一步确认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组织此次不动产登记案件庭审旁听活动,既是推进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和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生动实践,也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接受司法监督和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实际举措。针对案件反映出的不动产登记问题,切实发挥案例的引导教育功能,将对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起到积极作用,有助于厅机关领导干部在今后履行职责过程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省自然资源厅领导,厅法规处、登记处、利用处、规划处、管制处、海域处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庭审旁听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