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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打造成深入人心的“廉洁工程”

时间:2020-05-08 14:39:17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的部署,实现“高品质体验、高效能利用”,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把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打造成深入人心的“阳光工程”“廉洁工程”,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指导全省做好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工作指引》针对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中的项目立项、项目招投标、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资金拨付、工程验收和维护管养等全链条环节,梳理出17个廉政风险点,提出31条具体、务实的防控措施,并要求各级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抓住重点环节、关键环节易发多发问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及细致排查廉政风险点,从风险发生几率、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进行深入剖析,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同时,省自然资源厅将对各地开展南粤古驿道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全链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规范项目立项审批。要严格审核把关立项相关文件,做到专人负责、合法合规;审查项目要符合《广东省南粤古驿道线路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省政府相关部署的要求及相关规定,重点审查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性、科学性,以及建设标准是否真实合理,防范弄虚作假和虚高预算。

  ——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管理模式,依法依规选择确定规划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投标资料审查,严防围标、串标、卖标等情况发生。

  ——科学做好项目规划设计。要监督指导规划设计单位充分调查研究历史文化,充分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以实现南粤古驿道的“高品质体验和高效能利用”为目标,坚持“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生态性、可持续性”的规划设计原则,扩大活化利用、辐射带动的面。

  ——加强工程项目实施监管。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技术文件,严格组织项目实施,并认真落实省技术指导组提出的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要督促监理单位依法履职,加强工程监理管理;要切实加强实施过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规范项目验收程序。要规范开展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审核项目计划任务与实际完成情况;要逐项核查项目合同任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验收,确保准确性和公正性。

  ——规范资金拨付使用。要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审查各项费用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工程进度是否属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资金,严防出现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的现象。

  ——做好项目维护管养。要按照古驿道有关维护管养技术要求,明确维护管养责任人,落实日常巡查、清洁和维护,保证古驿道路面、沿线遗存、附属设施等正常使用,避免修复后的古驿道再次荒废的情况发生。

  ——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要按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建立绩效评价制度,扎实开展绩效自评等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公开自评结果;要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要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对绩效自评、考评不合格的,应缩减甚至取消专项资金使用安排。

  ——建立阳光资金制度。各级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主管部门要主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向社会公开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进展、专项资金使用分配等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发现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上报线索,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17个廉政风险点、31条防控措施为“廉洁工程”保驾护航

  ——梳理识别17个廉政风险点。将与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无关的工作纳入项目内容进行申报;立项资料齐全性、规范性、合理性不符合要求;项目策划不全面,预算测算不合理,导致申报的项目投资额少于实际工程所需;招标文件带有门槛限制、歧视性条款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件;提前将招标文件透露给潜在投标人;将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委托为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规划设计单位;规划设计方案不合理,与上位规划冲突,未落实省政府提出的“高品质体验、高效能利用”等目标;监理单位未依法履行项目监理职责;施工档案资料管理混乱;对项目验收核算把关不严,缺乏第三方复核等环节;建设单位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不按规定程序拨付或者审核资金,对项目资金应付不付、应减不减;维护管养不力,修复后的古驿道再次荒废等17个廉政风险点。

  ——重点防范四类高风险情况。《工作指引》对梳理出来的风险点各项明确指出:串通造假、虚报项目投资额;未按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项目采购;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施工管理不严、材料质量低劣、工程质量差、虚假工程量;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验收,随意降低或者提高验收标准,资料审查不严,导致不合格项目通过验收等四类情况为高风险。

  ——精准制定31条防控措施。《工作指引》精准把脉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的各个环节,从加强部门沟通与听取专家意见、加强前期调研策划与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严格遵照相关规定与要求、规范工作流程、配合省技术指导组开展工作等方面,综合提出31条防控措施,全面防范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廉政风险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