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三大“阳光工程”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召开
12月16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全系统三大“阳光工程”工作推进视频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今年以来三大“阳光工程”工作进展,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会议强调,要以实施三大“阳光工程”为重要契机,全面展示自然资源系统讲政治保廉洁重实干的行业新风。
突出工作重点,抓好三大“阳光工程”工作落实
会议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突出工作重点,抓好三大“阳光工程”工作落实。阳光用地方面,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实行用地用海用林审批统筹办理。阳光用矿方面,建设统一的矿业权审批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促进矿业权审批流程透明化、审批环节精简化、审批手段信息化。阳光用海方面,简化用海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落实用海审批公开制度,提高用海审批信息化水平,全面实现“阳光用海”。阳光执法方面,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应用行政执法“双平台”,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打造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新机制。阳光资金方面,强化对部门预算资金、政府采购、招投标全流程监管,深化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阳光透明运行。
全面展示自然资源系统讲政治保廉洁重实干的行业新风
会议强调,要以推进三大“阳光工程”为契机,全面展示自然资源系统讲政治保廉洁重实干的行业新风。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讲政治是机关党建的核心和首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还要体现在履职尽责和工作执行力及全省工作一盘棋上。对厅党组的各项部署要求,要坚决贯彻执行,将三大“阳光工程”的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落具体。二是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建立完善业务审批、严格执法、资金管理使用等各项制度,优化流程,严格执法,规范管理,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建立“不能腐”的长效机制。要不断筑牢思想防线,形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加强监督执纪,形成“不敢腐”的威慑。三是坚持实干担当的工作作风。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三大“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三大“阳光工程”涉及多个领域多个方面,要善于进行协调,建立内外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三大“阳光工程”的强大合力。要加强改革创新,结合工作实际,敢于破旧立新、推陈出新,为全省推进三大“阳光工程”提供新鲜经验。
三大“阳光工程”成效显著 用地用海用林审批改革全国率先
据悉,机构改革以来,针对自然资源系统管理领域增加,行政审批和资金分配权力集中,廉政风险点大等情况,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将三大“阳光工程”列为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加以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
以“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广东在全国率先实施用地用海用林审批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取得积极进展。深圳、珠海、江门、湛江4个市已先行开展统一收件、统筹办理、统一出文试点,积极探索审批实施路径。佛山市利用机构改革优势,积极推动用地用林审批统筹办理。
在用海审批方面,不断优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妥善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有效保障了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项目用海。全面落实海域审批前公示制度,将用海审批纳入厅政务审批系统统一办理,进一步提高海域管理信息化水平与审批效率。
着力实现矿业权审批透明化精简化信息化,全面梳理完成了现有的矿业权审批服务事项,简化了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了探矿权注销当日即时办理,探矿权和采矿权变更登记8个工作日完成,综合压缩率近72%。
加强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对95项行政处罚事项实行重心下移,由市县实施属地执法为主。联合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
全力推进全省自然资源领域“阳光资金”工程建设,强化对部门预算资金、政府采购、招投标全流程监管,让资金使用更加规范有效。联合省财政厅制定8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9个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规范分配和使用程序。
会议由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韩建清同志主持。受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光荣同志委托,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少青代表厅党组对下一步如何推进三大“阳光工程”工作进行了部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英奇,厅管制处、矿管处、海域处、执法处、财务处负责同志分别围绕阳光用地、阳光用矿、阳光用海、阳光执法、阳光资金五个方面工作推进情况作了发言。
厅机关全体干部、厅属单位班子成员在省主会场参会。各地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属地设立了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