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动态】从资源到资产,广东土地资源资产核算如何开展
导 读
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是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的重要基础和手段。6月3日,为研究建立土地资源资产核算技术方法体系,进一步优化组织实施模式,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核算项目试点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939号),在全国部署开展2个省级项目试点和4个市级项目试点工作,广东省为其中一个省级试点。7月5日,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召开国有土地资源资产评估专题技术研讨会,围绕土地资源资产核算数据基础、技术方法体系、核算成果应用等技术难点、要点展开研讨,厅权益处、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地政研究室,广东国地、中地、卓越、思远、恒正等8家省内评估机构技术骨干参加了研讨会。
试点任务和目标
据悉,本次试点核算对象为国有土地,地类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考虑与森林、草原、水等资源资产核算的衔接,核算对象不包括与上述资源在空间上存在重叠的地类;同时,考虑各类用地资产特征显化程度的差异,对裸土地等部分未利用地类暂不进行价值量核算。试点目标主要是为建立一套满足管理需求,有利于准确核算和高效实施,便于持续动态更新的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核算工作与技术体系,为全国统一部署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程开展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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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试点验证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基础数据的支撑程度,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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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对核算结果的验证评价及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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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核算工作的组织实施流程和工作模式;
试点工作难点与重点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核算应以实物量为主,价值量为辅。价值量核算中应以经济价值核算为主,生态价值为辅。目前,全省的地价体系经过多年的建设,相对成熟,经济价值量依托现有的地价体系,核算技术方法相对可行。从价格水平、价值内涵、地域覆盖程度、用途覆盖程度几个维度去考虑,目前基准地价是最为适宜的价值量核算标准。难点在于如何消除地价管理因素使部分修正后的地价恢复合理水平,从而实现核算成果质量控制的目标。专家认为在省域范围内采用同一地价体系(如基准地价)核算土地资产时,一定内涵下的同用途土地资产价格应进行省内平衡,建议通过建立模型将不同城市的基准地价先做修正,使地价恢复正常水平。在实物量核算方面,如何准确确定国有土地的边界、如何准确确定每宗用地所属的二级类等问题将成为影响数量核算准确性的关键问题。国有农用地价值需要关注国有农用地作为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所表现的、生产结果所能承受的成本,而非重点考虑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有可能受到交易后使用用途的影响较大。
下一步工作建议
鉴于2019年度试点工作时间紧,专家们建议借鉴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在开展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相关经验。一是针对阶段性问题,实时发布技术解决方案;二是建议省厅做好数据获取预案,部分数据可由省统筹下发;三是进一步明确各地类核算地价内涵。
此次研讨会是继省土地调查规划院与省土地学会6月17日-21日共同筹划的自然资源评估专题研讨会之后,省土地调查规划院支撑省厅权益管理工作的又一举措。下一步,结合厅相关工作部署和本次研讨会专家意见,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将继续加强全省土地资源资产核算、自然资源资产评估、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技术储备,做好高质量权益管理技术支撑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