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海洋灾害公报》
一、2018年广东省海洋灾害影响情况
2018年,广东省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居全国首位,但低于近5年广东省海洋灾害损失平均值,各类海洋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3.78亿元(去年54.10亿元),造成死亡(含失踪)4人;海洋灾害以风暴潮灾害为主,海浪、赤潮、海岸侵蚀、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咸潮入侵等灾害均有不同程度发生。在各类海洋灾害中,风暴潮灾害造成全省直接经济损失23.70亿元,占海洋灾害总损失的99.9%。其中,“山竹”台风风暴潮是影响我省最大的风暴潮。全年发生赤潮灾害7次,累计影响面积约为825.4平方千米,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受全球气候变暖等因素影响,沿海海平面较2017年低43毫米,比常年(1993-2011年的平均海平面)高59毫米,海平面的上升加剧沿海风暴潮、海岸侵蚀、咸潮、海水入侵、洪涝等灾害的程度。
另外,据重点监测岸段监测显示,去年珠江口地区在1-4月、9-10月存在咸潮入侵,珠江口地区的自来水厂取水受一定影响;此外,部分沿海地市存在海岸侵蚀、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等现象。
二、2018年开展的海洋减灾行动
2018年,我省坚持“补短板、建体系、提能力”,高起点构建地方特色的海洋预警减灾业务体系,取得新的成绩。全省预报减灾工作有效配合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我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发展。海洋减灾应急管理工作地位大幅提升,在应对“山竹”等多台风风暴潮灾害中发挥重要作用,政府主导的海洋综合减灾工作有明显突破,各市级海洋主管部门有了独立的技术团队,承担多项海洋减灾重大专项任务。在省级海洋主管部门的带领下,强化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各地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海洋灾害防治能力,以任务为牵引,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一是开启了新一轮的海洋观测能力提升行动;二是海洋观测网建设不仅实现了零的突破,也实现了量的提升;三是省级的海洋预警报基本能力显著提升;四是海洋综合减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五是提前筹划“智慧海洋”工程。
三、2019年海洋减灾工作重点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加强我省海洋预警监测和防灾减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加强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以职能为导向,强化基层减灾,全面落实汛期海洋灾害防御责任。深入开展城市海洋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突出抓好防风、防潮和防浪工作。
二是加强海洋观测网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地方海洋观测网纳入国家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工作,实现省辖相关区域的海洋观测数据全面共享。
三是完善地方海洋专题预报服务体系。推进海洋专题预警报产品的有效供给,不间断开展海洋专题预报业务化工作。积极引用智能预警技术,开展沿海城市风暴潮风险预警专题业务。
四是实施海洋灾害防治能力提升行动。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海洋防灾减灾联动机制。继续编制《2019年广东省海洋灾害公报》,建立海洋灾情统计制度,做好海洋灾害信息报送、现场调查工作。
五是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基础调查,制订基层减灾应急预案。落实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继续开展海平面上升影响调查评估和海洋承灾体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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