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举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11-03 22:17:39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11月3日上午,省自然资源厅举行了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林安对省自然资源厅今年以来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双百”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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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省自然资源厅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部门“两统一”的制度优势,推动自然资源要素优先向重大项目集聚。特别是今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重大项目推动稳投资、保增长的工作部署,举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之力做好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服务保障工作,在年度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常规动作的基础上,于8月至11月组织开展百个重大建设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推动重大项目依法开工建设。

创新举措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为做好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建立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制度,为重大项目提供“精准”“贴身”服务。建立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制度、重大项目清单制度、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制度、重大项目专人专班跟进制度、重大项目月度会商制度、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建立特别重大项目“一个项目、一名分管领导、一个专班、一跟到底”的“四个一”保障机制。

省自然资源厅还通过加强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实现资源优先向重大项目集聚。一是在全国率先预下达各市5000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充分保障重大项目国土空间需求。二是实行“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和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所需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其他项目指导各市通过盘活和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挣得用地指标予以保障。三是在加快推进全省水田垦造工作的同时,主动向国家申请跨省域购买水田指标1.5万亩,多途径保障重大项目水田指标需求。四是统筹安排重大项目林地定额指标,地方指标不足的,可使用省备用定额,省指标不足的,积极向国家申请追加予以保障。五是创新提出“矿地统筹、先矿后地”开发模式等措施,保障重大项目建筑石料资源供应。六是在全国率先开展海域使用权和海砂采矿权“两权合一”市场化出让试点,开展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有序扩大海砂供应,保障重大项目用砂需求。

推动重大项目严审、快审、廉审

结合今年3月国家将相关用地审批权授权委托广东实施的契机,省自然资源厅按照“先字入手、严字当头、快字为先、廉字托底”的四项工作原则,推动重大项目用地严审、快审、廉审,助推我省高质量发展。

5月11日,率先印发《广东省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成为全国8个试点省(市)中第一个报请自然资源部备案、第一批通过备案、一次性通过备案、第一个正式印发实施的试点省份。

同时,建立厅内建设用地审查会审制度和会审会议审议,实现用地审查内容全覆盖、无死角,落实“严审”不走样;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再造审批系统,将委托前的国家审批权、原有的省级审核权合并,实现国务院委托用地审批事项网上组卷、初审、审查、审批“一条龙”,助推“快审”提效率;建立“不见面审批”等十条廉政规则,细化完善系统审查规则和自动校验功能,设置280多条审批规则,规范自由裁量,加强“廉审”筑防线。

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共同努力下,我省今年用地、用海、用林审批总量明显增长,审批速度大幅提升。截至10月底,今年我省共批准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48宗,面积11.19万亩,同比增长111%;批准新增建设用地798宗,面积23.04万亩,同比增长6.35%;批准用海204宗,面积14万亩,同比增长243%;批准林地1442宗,面积12.36万亩,同比增长16%。自今年3月承接国家用地审批权以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省级以上审批时间由原来的平均用时127天缩减到53天,减少了58%;用地审批省级以上审批时间由原来的平均用时352天缩减到89天,减少了75%,全力以赴跑出用地审批“广东加速度”。

“双百”行动:“4+17”推动重大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

为推动一批重大项目今年年底前在用地、用海、用林审批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省自然资源厅于8月6日印发了《百个重大建设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8月至11月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百个重大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该项专项行动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明确关键环节审查要求、不断优化建设用地审批、完善配套政策和系统建设等4大方面,提出了充分保障项目国土空间需求、实行“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多途径保障水田指标、统筹安排林地定额指标、充分保障砂石供应、严格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充分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切实做好违法用地处理、妥善处理已批项目新增连接线、联络线、互通立交等用地问题、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围填海问题处置、科学开展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优化先行用地审批、优化建设用地审批、落实用地会审制度、建立问题快速协调解决机制、制订配套政策文件、完善信息化系统建设等17项具体措施,全力加快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用林审批,推动重大建设项目依法及时落地。

此外,省自然资源厅还通过定期调度会商项目进度、组织开展“飞行指导”、动态管理“双百”项目清单、实行重大项目“特事特办”等多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双百”行动目标任务。

在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双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已完成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北延线(清远至省职教城段)、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改扩建项目等18宗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正在审查5宗;完成黄茅海跨海通道工程(珠海段)、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公路一期工程(广州段)、广州从化至清远连州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广州段)等22宗项目用地报批,正在审查34宗;完成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广州段、东莞段)、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清远至省职教城段、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共4宗项目先行用地;完成深圳机场三跑道等14宗项目的用海审批,正在审查4宗;完成赣州至深圳铁路等56宗项目的用林审批,正在审查3宗。

接下来,省自然资源厅将全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继续全力以赴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千方百计推动“双百”行动顺利收官。


现场问答实录

南方日报:刚刚杨林安副厅长介绍“双百”行动提出了很多创新举措,能否请您再详细介绍一下?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林安:首先感谢南方日报记者的提问和各位媒体记者的到来。

这次“双百”行动,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明确关键环节审查要求、不断优化建设用地审批、完善配套政策和系统建设等4大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其中有很多改革创新的“干货”政策。一是着力解决制约用地审批效率的难点堵点问题。比如说,违法用地处置方面,项目本身违法动工造成违法用地的,要在用地报批材料中说明违法用地处理情况;但是对于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历史违法用地,其处理情况不再与项目用地报批挂钩,这意味着,今后历史违法用地处置情况彻底与项目用地报批“松绑”。二是优化用地审查要求。为保障急需动工建设的重大项目,纳入清单的项目先行用地规模可超过用地预审控制规模的20%。为保障线性交通工程分段报批、分段开工建设,清单内项目的立项文件未明确分期建设、但初步设计文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分期建设要求的项目,可以分期开展用地报批。涉及使用林地的,先行用地审批、用地报批可与林地审批并行办理。重大项目主体工程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但根据实际,需要新增连接线、联络线、互通立交等用地,新增用地已纳入主体工程用地预审、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的,可使用原用地预审、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进行用地报批。三是创新工作机制。我厅建立“容缺受理审查”机制,在符合必要条件和主要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允许边审查、边补材料,实行并行办理,压缩审批时间。严格落实“一次性补正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申请对象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我厅还建立了问题快速协调解决机制,及时梳理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月度会商会议、专题研讨会议、内部签报等方式尽快协调解决。


广州日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最近刚刚举办了开工仪式,这个项目对广州跟全省都很重要。能不能以这个项目为例,讲讲省自然资源厅具体是如何进行服务保障的?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林安: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建设世界级机场群”要求的国家重点交通枢纽工程,建成后将成为中国民航航站楼建筑面积最大的机场。

我厅高度重视该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厅主要领导分别于2020年5月25日、6月15日、7月21日三次“跑步进京”,就该项目用地组卷存在问题向自然资源部有关司局领导进行汇报。经沟通,我厅对项目主体工程进行用地预审,并于7月15日出具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为项目开展立项、初步设计等工作提供了依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9月18日,项目因航站楼等单体工程急需建设需要,向我厅申请先行用地,我厅主动对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提交的先行用地材料进行补正指导,仅用1周就批复了该项目先行用地,创造了广东先行用地审批“新速度”,为航站楼等单体工程如期依法开工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接下来,我厅还将继续指导广州市抓紧开展项目用地报批组卷,争取尽早完成项目用地报批。


广东新闻广播: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据了解,我省目前耕地和水田指标都很紧缺,省自然资源厅是如何解决这一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卡脖子”问题的?谢谢!

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周琳静:非常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下面我简单介绍下我们省这个方面的情况。

广东一直是按照县域平衡为主、市域内调剂为辅、省域内适度统筹为补充的原则,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要求,从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调剂两方面入手,保障全省重大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一是立足自身挖潜,严格落实市县政府耕地占补平衡主体责任。实现辖区内的耕地占补平衡是市县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各地补充耕地指标要优先用于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市域内指标不足的还可以按规定通过跨市交易的方式购买指标予以落实。对市域内仍有水田指标可调剂但不优先调剂用于“双百”行动重大建设项目的,我厅会暂停该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预扣,等到该市调剂市域内水田指标落实占补平衡后,再恢复其计划指标预扣。与此同时,我厅还制定印发了《统筹解决历史补充耕地核查发现问题工作方案》,并且严格执行垦造水田月报制度,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垦造水田、补充耕地核查整改等工作进度,推动各地尽快形成较多可用的补充耕地指标,尽力缓解全省指标紧缺的局面。

二是全省“一盘棋”,统筹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2017年以来,省政府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大规模推进垦造水田工作,组织各地自行垦造兑现水田指标承诺,并由省属国企实施省级垦造水田项目,形成的水田指标按一定的比例在省、市、县之间进行分配,建立健全全省水田指标调剂管理机制。市县分成指标可用于兑现承诺、占补平衡或公开交易,省级分成指标主要用于保障在本市域内难以统筹落实水田占补平衡的重大项目,对省级以上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购买省级持有的水田指标设立30万元/亩的保护价,其他项目按市场化公开竞价。其中,省财政投资的省级以上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购买省级持有的水田指标,还可以分期付款。截至目前,已出售省级水田指标5.1万亩,保障128个重大项目落实占补平衡。此外,我省今年向国务院申请购买了1.5万亩国家统筹水田指标,多措并举来统筹保障重大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中国自然资源报:广东是海洋大省,有不少国家级重大项目涉及用海,请问省自然资源厅是如何保障重大项目用海需求的?

厅海域海岛管理处处长郭力:非常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我就我省做好重大项目用海保障工作的情况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重大项目用海保障工作,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保障重大项目及时落地下海。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保障机制。建立“一个项目、一名分管领导、一个专班、一跟到底”的“四个一”保障机制,对湛江巴斯夫一体化等特别重大用海项目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的专责小组,实施点对点、全流程、精细化服务保障。同时,沿海各地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用海服务小组,明确辖区用海项目责任人,组织有关县(市、区)落实项目用海报批工作。

二是明确保障重点,实行清单管理。对列入厅“百日攻坚”专项行动107个项目中涉及用海的22个项目,逐个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工作要求,实行挂图作战。注重分类施策,对涉及新增围填海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全力推进用海报批,其中惠州埃克森美孚、深圳机场三跑道项目是国家严控围填海政策实施以来,全国仅有的两宗获国务院批准的新增围填海项目;对湛江巴斯夫一体化、陆丰核电一期工程等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争取尽早通过国家备案和审批用海;对黄茅海通道、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等不涉及新增围填海的重大项目,依法依规从快办理用海手续。

三是提前介入指导,分级分类推进。督促沿海各市对涉海项目提前介入、靠前服务,一次性告知用海审批权限、报批材料、报批程序等,指导做好项目选址和设计,确保符合围填海管控政策规定、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等。建立省、市、县对接工作机制,强化上下沟通、协调配合,帮助项目单位解决用海报批中的困难。对具备用海报批条件的,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组卷、报批工作,成熟一个报批一个。

四是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审批效能。全面梳理全省海域使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编制印发了《广东省项目用海政策实施工作指引》,为用海单位提供清晰的政策指引和办事指南;同时,修订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管用海项目审查审批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用海审批程序,减少非必要的审批环节;通过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通过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审批一体化运作,实现用海审批进程实时监控,用海审批效率较以往大幅提升50%以上。


中新社:很多重大项目特别是线性工程项目涉及占用林地,请问省自然资源厅是如何保障重大项目用林需求的?

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副处长储昭东:一直以来,省林业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支持省级以上重点项目使用林地,优先安排使用林地定额,充分保障重大项目用林需求。截至10月底,全省共审核审批使用林地项目1442宗,批准使用林地面积12.36万亩,同比增长16%。及时为赣深高铁、广汕高铁、韶关机场、湛江机场、沈海高速改扩建、机场二高、湛江巴斯夫等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办理了使用林地手续。主要措施有: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加快审核审批手续。根据省政府令第241号和第270号精神,省林业局已将建设工程使用林地省级审核审批职权全部下放或委托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实施(广州和深圳是下放的,其他19个市是委托的),减少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加快了审批速度。同时要求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切实提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特别是对包括线性工程在内的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公益民生等重大项目,建立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绿色通道”制度,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即报即审;材料齐全的,即报即批。对需要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审批的,省林业局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请示汇报,专人专职负责全程跟踪,全力做好项目申报服务工作,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是积极争取国家追加林地定额指标,切实保障重大项目用林需求。“十三五”期间,国家每年下达广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指标为12.234万亩。随着我省交通大会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东西北振兴发展、乡村振兴发展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的深入推进,我省建设项目逐年增多,国家每年下达我省的12.234万亩林地定额不能满足我省各项建设项目对林地的需求。为此,省林业局及时加强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协调汇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2017-2019年,我省共申请国家追加林地定额12.28万亩,其中2017年追加4.04万亩、2018年追加3.34万亩、2019年追加4.9万亩。今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已经初步追加了3.35万亩。通过积极争取,我省平均每年可使用林地定额是年初国家下达的1.33倍,有效保障了广东各项建设使用林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