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召开打击违法违规用地、曝光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06-15 14:41:52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发布会实录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上午,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大家通报去年以来我省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工作情况,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5宗典型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去年以来,我省一些地区违法违规用地反弹现象较为严重,呈现“面广、量大、高发”态势。2017年度,全省新增违法用地20792宗,涉及违法用地面积3.28万亩,其中耕地1.05万亩,与2016年度相比,全省违法用地总面积及占用耕地面积总体呈下降之势,但是全省违法用地量大面广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整体形势不容乐观,而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些新的违法问题也开始逐渐凸显。违法用地类型的主要表现:一是重点项目特别是交通建设项目违法用地形势依然严峻,依然是违法用地排名前列的“大户”。2017年度全省国家和省重点项目违法用地531宗,面积9748亩,其中耕地3624亩,分别占总面积和耕地面积的30%、35%;交通运输违法用地987宗,面积1.08万亩,其中耕地2606亩,分别占总面积和耕地面积的33%、25%。二是农村违法用地新问题日益增多,设施农用地、农村文化活动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观光农业、采摘体验、乡村休闲观光项目等农业新业态项目违法用地数量和面积呈上升态势。三是农民住宅违法用地仍呈高发态势,点多面广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转变,部分地区出现连片化、大型化、规模化违法乱建的恶化趋势,甚至出现占用基本农田的严重违法行为。2017年度全省农村住宅违法用地12331宗,面积6681亩,其中耕地3378亩,分别占总面积和耕地面积的20%、32%。

  针对土地执法监管严峻形势,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按照“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总体目标,及时部署开展治理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今年1月,省国土资源厅以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为抓手,突出以查处整改结果作为衡量土地卫片执法成效的第一标准,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启动违法用地清查整治行动,并先后四次组织督导检查组对违法用地问题突出市县进行检查督导,推动查处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地也迅速行动,落实责任,把握关键环节,全面摸清底数,严格按照“立案一批、纠正一批、拆除一批、复耕复绿一批、移送一批”的要求,有效开展查处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省违法用地应立案15848宗、已立案15719宗、立案率99%,已结案12427宗、结案率79%,落实罚款1.83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30多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265多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300多万平方米,完善用地手续451宗、面积5123亩,已复耕复绿土地面积2.02万亩。各地严格落实监督考评问责机制,既查处事,又查处人,提出党纪政纪处分55人,已落实党政纪处分38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8人、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1人,地级以上市约谈县级政府55个、县级政府约谈镇级政府278个,问责39人,全省挂牌督办典型案件136宗、公开通报典型案件45宗。

  通过专项督导检查,在肯定前段专项行动初见成效的同时,当前违法用地治理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地方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领导干部对专项行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开会部署雷声大,实际行动雨点小,严重影响了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二是部分地方整治力度亟待加强。部分地方违法用地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应处罚的未处罚,应拆能拆的未拆除,应复耕复绿的未复耕复绿,应移送司法机关的未移送。特别是部分地方对共同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责失之于宽,导致查处整治落实难、效果差。三是规避违法用地事实情况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围绕以不被15号令问责划范围、定指标、搞变通,少报瞒报违法用地事件,甚至弄虚作假。四是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不强。个别地方政府依法用地意识淡薄,不管不顾耕地红线和土地法律法规底线,导致部分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工业园区、新区建设等项目未批先建违法用地有禁不止。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力推进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工作。

  严肃责任追究,狠抓约谈问责。要把行动不积极、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彻底、进度不达标、效果不明显,查处整改不力、得过且过的地区和单位,坚决纳入约谈范围,将提请省政府、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共同开展警示约谈,情况特别严重的还要启动问责程序。对国有企业、行业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用地严重的,对其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也要进行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并督促落实整改,约谈问责情况要同时通报组织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

  (二)选准典型案件,狠抓督查督办。要集中力量公开曝光、挂牌督办、直接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形成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应当追究国家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的,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快完善国土资源日常监管机制。要加大卫星遥感监测频率,依托省执法监察在线巡查系统和季度卫片,着力推动土地执法从专项整治向常态监管转变,把集中行动的“攻坚战”转变为常态化的“持久战”,抓早抓小,把苗头性、倾向性的违法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掌握执法主动权,切实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

  (四)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程序性违法。在去年下放委托用地报批等18项省级国土资源行政职权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报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服务,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用地报批件,要尽快完成审查报批手续,确保当前急需上马、影响全局、带动力强的项目及时落地,最大限度减少程序性违法用地的发生。

  (五)着力完善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依法管地用地的主体责任,探索压实县、镇、村三级执法共同责任,努力形成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土地执法监察新格局,从整体上、系统上形成土地执法监管工作合力。各级国土部门尤其是执法监察队伍,要切实履行好执法巡查主体责任,顶住压力,严格公正执法。同时,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纪检、监察工作衔接配套,增强土地执法震慑力。


  发布会问答


  南方日报记者冯善书:

  近年农村违法用地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新业态项目,土地违法情况比较严重,未来土地执法监察怎么去处理这些矛盾,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也请您解读一下土地执法监察与乡村振兴的关系。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同志:

  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也很有针对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土地供应保障是关键。现阶段农村违法用地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我们推进乡村振兴的一大障碍。

  接下来,省国土资源厅将通过三大举措坚决遏制农村违法用地蔓延势头,并加大新农村建设用地保障。

  一、对农村新增的违法违规用地坚决制止和查处,遏制增量。一是加大对农村土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新的违法用地行为。二是对农村土地利用进行科学合理规划,从规划用途管制上,控制和管理农村土地问题。三是按照省委部署,会同省住建厅对农村历史遗留违法用地进行清查调研,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要求,用三年左右时间,把农村历史遗留的土地问题进行分门别类的整治。我厅近期将与省住建厅研究出台具体办法,对农村历史遗留土地问题进行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努力减少存量。

  二、严格控制新增违法,遏制蔓延势头。

  三、在政策上引导农村用地行为,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合情、合理、合法的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