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加强资源要素保障 助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百千万工程”决策部署,锚定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目标任务,认真履职尽责,加大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为县镇村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一、大力拓展发展空间。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目前全市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均已完成,并获得省政府批复。全市共有75个镇正在开展独立编制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均已形成规划初步成果。截至目前,首批7个典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于9月底通过市政府审批,茂南区2个、电白区12个非典型镇规划均于11月通过市政府审批。三是全市1608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村庄规划方案编制,实现应编尽编。现正根据省自然资源厅通知要求,按需务实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对537个行政村开展优化提升。四是为重大项目提供有力的规划保障。2024年以来,共为茂名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高州园等五个项目优化调整了城镇开发边界共计3671.57亩。
二、全力保障“百千万工程”项目用地需求。我市积极用足、用好、用活相关指标政策,通过“争、挣、腾、买、挪、奖”等方式多途径保障“百千万工程”项目用地需求,2024年以来共落实用地指标14904.417亩,其中国家指标 6733.362亩,省指标4035.795亩,市指标1848.8625 亩、增减挂钩指标1398.6585亩,拆旧复垦指标887.739亩,有效保障了“百千万工程”项目用地需求。其中,为我市先进制造业项目成功申请使用国家、省指标3794.9835亩,有效保障了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茂名南海新材料丙烯腈产业链等项目的用地需求。
三、完善乡村产业用地政策。一是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2月21日市自然资源局印发《茂名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茂自然资规〔2024〕1号),进一步完善我市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政策体系。二是2024年以来,我市新增2宗点状供地项目,均已通过属地政府批复。
四、加强农村建房全流程审批和规范管理。一是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3月1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并施行了《茂名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控实施意见》(茂农规〔2024〕1号),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开发的茂名市宅基地和农房建设审批系统已完成标准版部署。该系统已于2024年5月启用,宅基地和农房建设审批事项已实现100%系统审批,对农房审批和建房全过程的有效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扩面提质。2024年,我市首批“百千万工程”典型县高州市和信宜市,整治实施方案均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按照实施方案,高州市和信宜市未来4年预计总投资384.07亿元,计划开展子项目298个、农用地整理10000公顷,建设用地整理1895.03公顷、生态修复工程5281.14公顷。2024年1月至今,两个典型县完成投资22.57亿元,完成农用地整理770.26公顷,其中新增耕地126.12公顷,建设用地整理500.8公顷,生态修复570.23公顷。电白区将整治范围由原来的“典型镇”沙琅镇扩展到19个镇街,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自然资源厅,暂未出具备案函。依据实施方案,计划实施138个子项目,总投资319.04亿元。茂南区和化州市均在“典型镇”基础上扩大整治范围,实施方案均已通过专家评审。
六、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挣用地指标。2024年6月6日,市自然资源局向各地下发《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通知》(茂自然资发〔2024〕199号),将2024年度处置任务分解至各地,逐宗对号销账。2024年以来,全市共消化处置2009-2023年批而未供土地13299.90亩,处置纳入“增存挂钩”闲置土地531.09亩。经核算,可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629.17亩。
七、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2024年以来,全市通过全力推进垦造水田项目收尾,形成水田指标约8700亩,耕地指标约1500亩;同时共使用耕地指标4537.24亩,水田指标3927.61亩,粮食产能502.11万公斤。通过市级统筹指标,保障了市民大道西延线公路工程等共188个项目落实占补平衡需要。
八、全力支持用海项目落地建设。2024年以来,全市4宗用海项目获得批复,批准用海面积共计2571.47亩,其中2宗为渔业用海,批准用海面积2225.45亩,大力支持博贺渔港经济区和海洋牧场项目用海。建成装备型海洋牧场养殖基地3个,海域使用面积147.49公顷,共有117口重力式深水网箱。千年渔港博贺渔港渔业总产值达到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