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里程碑成果!广州南沙高质量推进省级用地审批事权承接工作
南沙地处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先后获批广东唯一的国家新区、广东自贸区最大片区和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去年国务院发布的《南沙方案》赋予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的新定位,战略优势日益凸显。近年来,南沙高质量发展态势不断巩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是匹配南沙发展的必然要求。
放权赋能,激发南沙高质量发展新活力 2023年初,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将部分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市南沙区实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三项行政职权调整由南沙区实施,分别是:县级政府组织编制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省管权限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方案审批。同时,省自然资源厅、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动对接南沙区,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方面予以专项支持,保障项目落地。 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由南沙区实施、专项支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是贯彻落实《南沙方案》“加强要素等政策支持”的重要一环,是更好发挥自然资源对广州南沙建设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的重要举措,更是增强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在国际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一步。 上下联动,提升南沙用地审批新效能 《决定》印发后,南沙区分局加快对接省自然资源厅、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标准不降低、效率有提高”的承接思路,出台了审批权承接工作方案。承接方案中制定了审批工作机制,全面梳理工作流程,进一步压实职责分工,精简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省委托实施事项依法、规范、稳妥有序承接办理。 近日,省政府委托南沙区实施审批的首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首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由南沙区人民政府依委托实施,标志着南沙区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工作成功落地。 首宗获批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围绕《南沙方案》的发展需求,按照超前谋划、适当预留、科学划定的原则,共涉及15个成片开发片区,总面积495.6024公顷;拟安排的建设项目20个,拟征收地块164个,总面积307.2817公顷。 首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共有5个批次获批,总面积80.1902公顷。保障了大型巡逻船码头工程、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光伏设备先进制造业、村综合服务中心、纪念馆等项目的用地。承接审批权后,南沙区全力加快审批效率,首批项目有效保障南沙区交通运输、产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建设领域用地需求。 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南沙区实施,在“放管服”背景下,有利于南沙区进一步高效开展用地报批和土地征收工作,精简办事流程、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支持南沙区创新性开展工作,探索土地管理改革新模式,协调推进用途管制审批主要环节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效率与审批效率,统筹把握用地审批节奏,助力优化配置资源、促进协调发展。新征程上,南沙区分局将进一步探索创新土地管理改革方式,为后续各类项目用地、制造业立区等予以要素支撑,保障重点项目高效落地实施、推动南沙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