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下好“三步棋” 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江门市坚持科学规划、有序开发、高效利用和创新治理,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矿产资源保护,促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推动矿产开发与生态保护和谐统一。
下好“先手棋” 健全管理机制 一是强化统筹管理。在江门市自然资源统筹管理委员会协调框架内增设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专责小组,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市领导担任组长,制定工作规则,加强对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科学配置矿产资源开发,理顺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确保全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矿产资源年度计划落实的严肃性和矿业权出让的公平公正性。 二是优化规划管控。科学编制《江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充分做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成果的衔接和落实,准确把握有关政策要求,作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做好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开展江门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更新测算工作,按年度制定全市矿业权出让计划,优化矿业开发布局,加大建筑砂石资源供应,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建设。2022年共出让矿业权5宗,出让收益达32.17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资源保障。 下好“关键棋” 落实长效监管 一是强化矿业权人信用管理。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认真做好应公示矿业权底数确定、异常名录清理、督促整改等相关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通过公示系统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矿业权,组织专家对矿业权人填报公示的义务履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不断增强矿山企业依法依规安全开采意识。 二是强化矿山日常监督管理。发挥科技优势提升监管水平,累计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建设和常态化运维“江门市矿山矿区范围监督管理系统”和“江门市矿山开采越界监测预警系统”,对全市21个露天开采的采石场矿区进行实时视频监测;对新建矿山开展无人机测绘,有效防范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2022年累计核查疑似越界开采图斑5个,以工程项目名义采矿图斑3个,立案查处涉及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案件4宗,2宗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全市持证矿山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检查,并跟进落实整改。加强非煤矿山货运源头治超监管,组织签订《江门市非煤矿山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承诺书》《货物运输安全协议》,累计向矿山企业、矿山运输车辆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把安全准入门槛,以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为契机,大力推进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严格全市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准入要求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加强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2022年累计巡查检查非煤矿山企业41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00余人次。 下好“绿色棋” 加强保护修复 一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围绕“荒地不裸露、尘土不飞扬、污水不横流、环境不破坏”的建设理念,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矿产资源绿色生产体系。一方面,强化绿色矿山标准源头管控,细化绿色矿山验收标准,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深入开展绿色矿山“再回头看”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组织对全市已达标的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开展回头看,通过限期整改与移出名录等措施,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达标省级绿色矿山34个,其中5个获评为国家级绿色矿山,全市现有43个矿山中,在采矿山达标率已达到95%,全力以赴实现在采矿山2023年100%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二是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加快编制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构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库,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化解存量、严防增量、提升质量,不断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22年,先后利用省级专项资金338万元,用于新会、台山、开平等地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全年累计完成矿山石场治理复绿14.9公顷,超额完成省下达9.41公顷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