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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加强土地供应和供后监管全流程服务 促进土地节约高效利用

时间:2023-02-28 10:29:53 来源: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字体: 【打印】

  2022年以来,韶关市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土地节约高效利用”原则,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和产业平台用地,从土地供应前期工作到供后监管全流程加强服务指导,严格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行为,强化落实土地供后监管责任,进一步释放土地市场活力。


  规范土地出让前期管理

  一是印发了《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办理制度》,明确了规划条件作为土地供应的必要条件,其强制性内容包括: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用地强度指标,进一步规范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办理和衔接土地使用条件管理要求;

  二是建立局内部土地供应“双会审”机制,除由土地储备机构对拟供应地块的权属及开发建设条件提出承诺外,还由系统内各相关科室根据对应职责出具审查意见:如登记中心负责审查地块内是否存在权属压盖或者查封抵押的情况、管制科负责审查地块是否报批备案、建管科负责审查地块是否存在压盖市政配套设施等,确保市级供应的每宗土地都地类清楚、面积准确、权属合法,没有纠纷,符合开发条件,真正实现“净地”出让;

  三是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公告审核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对各县(市、区)的土地供应公告进行逐宗审查,发现疑似非净地出让公告的,给与指导整改,2022年指导审核县级出让公告通过169宗。


  加强土地出让各环节管理

  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韶关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内审制度,从供地范围、规划条件、出让起始价、出让方案编制和审批、挂牌出让等十四方环节明确了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建立了局系统内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的土地供应管理机制;二是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底价和网上交易方案集体会审确认机制,由市政府组织召开价调会和招拍挂领导小组会议对拟供应地块的出让起始价和网上交易方案进行审议,并将价调会会议纪要作为土地出让的关键要件资料之一,近3年市本级出让的89宗土地100%严格按照集体决策机制开展。


  强化土地供后监管工作

  一是制定印发《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本级土地供应及供后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从征地实施、土地储备、供应管理和开发利用等四大模块15个工作环节明确监管责任及工作要求,落实土地供应及供后监管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对签订出让合同、收取土地出让金、利息和违约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签订出让合同和收取土地出让价款管理,依法依规签订出让合同113宗,累计收回应缴未缴出让金、违约金7507万元;

  三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建立用地指标与处置闲置低效挂钩机制,2022年市本级依法处置闲置土地5093亩,处置率达68%,处置数量和处置率创历史新高,市本级存量闲置土地较去年大幅减少;

  四是执行开竣工提醒制度,全年共发出开/竣工提醒/履约通知书223份,督促用地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倒逼企业履约意识不断增强,市本级项目开竣工率逐渐提高,有力促进土地节约高效利用。

  接下来,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将严格执行已出台相关制度文件,聚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继续谋划改革性举措、约束性任务和提升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我市土地供应及供后监管制度,提高韶关市土地节约集约水平:

  一是以各产业园区为试点稳步构建土地批后全流程监管体系,制定节约集约用地激励约束机制措施,实现与产业园区动态监管与信息共享,强化土地供后监管;

  二是建立“以亩均论英雄”的考核评价制度,执行全市园区“标准地”工作制度,完善全市“标准地”控制指标,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是高度重视产业用地供后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出台政策解决一批历史形成的企业未履约合同开竣工时间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问题,并完善历史形成的零散、不规则地块的开发利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