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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四个加强”,全力做好首轮“龙舟水”强降雨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时间:2021-06-15 14:18:40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字体: 【打印】

目前已进入“龙舟水”集中降雨期,为切实做好5月31日以来首轮“龙舟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狠抓省、市三防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的落实,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切实绷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这根弦,加强周密部署,用心用情用力,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截至6月4日,首轮“龙舟水”强降雨全市未收到地质灾害灾情报告。


加强组织领导,及早部署防御工作。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全市三防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强调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雨前排查、雨中巡查,精准预警和及时转移人员;提出要落实、再落实,对不落实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强降雨期间,带队到清城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检查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召开首轮“龙舟水”强降雨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会商会议,具体部署、调度防御工作。二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迅速抓好省、市首轮“龙舟水”强降雨有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时转发省自然资源厅、市三防办防御“龙舟水”的相关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提高警惕,克服厌战思想和侥幸心理,提前落实各项措施,立足最不利情况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实地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强降雨期间,清远市地环站加派值班人手,加强值班值守。局领导不定期抽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值班人员加强与市气象部门对接,加密监测频次,研判地质灾害趋势,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首轮“龙舟水”强降雨,全市共发布地质灾害预警12次(三级预警11次、提醒预警1次),发送短信26989条,提醒各级防灾人员和受威胁区域群众注意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应对,主动防灾避险,防患于未然。



加强隐患巡查,果断转移受威胁人员。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并将具体行动体现、落实在人员转移避险工作中。针对6月3日夜间到4日上午全市将有强降雨的情况,局领导立即作出相关部署,要求各地自3日中午开始,提前动员转移受地灾威胁人员,并于当天中午、下午及次日上午分别统计转移人员情况,把人员转移避险工作落细落小落到实处,确保人员安全。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根据预警及时启动响应,按照地质灾害网格化要求,迅速组织预警区域地灾隐患点群测群防“三员”全面开展隐患巡排查,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组织人员转移撤离。截至6月4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共出动地质灾害巡查人员2329人次,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点)1846处,组织转移人员686人。期间,市、县、镇部分地灾隐患点挂点领导带队,冒雨夜巡各自所挂隐患点,有序组织指导人员转移撤离。



群测群防人员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




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转移撤离


加强防御指导,及时报送信息。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派出两个工作组深入有关县(市、区)开展“龙舟水”期间地质灾害防御指导,一是清远市局地勘科、地环站派出人员配合省自然资源厅指导组赴连州市、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指导抓好防御措施落实;二是由市局总工程师带队带领地勘科、地环站和技术支撑单位有关人员前往佛冈县第一中学及城北中学两个涉及高考、中考考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检查隐患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指导学校做好汛期特别是“龙舟水”期间地质灾害防御,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同时,加强对发布预警区域所在隐患点“三员”开展巡排查情况的抽查,压实群测群防人员责任,督促加强巡排查。及时收集汇总县(市、区)启动预警响应,开展地灾隐患巡排查、转移人员及灾险情情况,按规定做好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