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两违”打击常态化
根据清远市委市政府指示,清城区3月初开始全面推进“两违”专项整治工作,3月底已完成涉及“增违挂钩”违法用地整治3417亩,整治率达96.1%,超额完成清远市政府3月下达的任务占比数。为了有效制止“两违”行为,使“两违”打击常态化,清城区建立“七个一”的工作机制高效推进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成立“一个领导小组、一个专班”
收到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后,清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和自然资源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土地卫片“增违挂钩”和“两违”整治工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清城区“两违”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了能够快速高效地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成立土地卫片“增违挂钩”和“两违”整改工作专班,专班由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和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有关部门、镇街有关部门挑选业务能力强、工作扎实的同志作为成员,定期将“两违”整改情况向本部门领导汇报。
制定“一个工作方案”
为了将责任落细落实,清城区专门制定了《清城区土地卫片“增违挂钩”整改及“两违”问题整治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方案内将工作原则、责任对象、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等内容细化,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两违”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认真组织,有条不紊、扎扎实实推进整治工作。工作方案要求镇(街)人民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全面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
组建“一个督察组”
清城区有关部门将组成一个督查工作组,不定期深入“两违”问题整治工作第一线,重点是及时掌握基层的工作进展和动态,及时发现、协调和解决“两违”问题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督查抓落实,通过督促抓整改,通过先进促后进,确保“两违”问题整治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落实到位。
建立“一个通报制度”
为了加快违法用地的整改进度,加强“两违”整治工作的紧迫感,清城区建立了违法用地整改情况通报制度,由清城区委督查室将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及清城区的整改落实情况、工作要求及建议形成督查专报抄送给“两违”的有关负责部门及街镇。
形成“市级区级部门联动一平台”
为了保障省市重点项目高效但由合法合规地落地建成,清城区自然资源部门主动联系市直有关部门(如市代建局、市土地储备局等)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形成市级区级部门联动一平台。由多部门共同联动合作完成重点项目落地施工前的用地报批、临时用地审批等手续的监督核查工作,尽可能确保重点项目不再因为赶工期追进度而导致违法用地的发生。
设立“一个专项巡察组”
为了让清城区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清远市委市政府关于“两违”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区委将“两违”整治纳入巡察工作,设立“两违”专项巡察组,将“两违”有关责任单位均纳入被巡察对象,重点检查被巡察对象对“两违”工作是否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情况,是否履行土地监管责任和城乡建设监管责任,是否充当“两违”背后“保护伞”等问题。清城区委将“两违”整治工作视为政治任务,要求“两违”有关责任单位必须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将巡察发现的业务问题、腐败问题从政治生态建设层面进行深度剖析,探索根本解决之路,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党建引领,从严从实抓好“两违”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