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调研指导组赴惠州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调研指导,加快推进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检查督促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余云州一行先实地调研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葫芦岭公园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随后在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座谈会。首先由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汇报惠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再由各县(区)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各自辖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及工作遇到的难点、痛点。在进行工作交流后,余云州作了发言。
回顾2020年,自三年行动开始以来,惠州市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惠州市地质灾害实际投入治理经费3922.87万元,对全市威胁100人以上的1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摸底调查,全年完成百人以上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8处(均涉及省民生实事任务),完成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16处,共计24处。
进入汛期以来,惠州市频繁发生强降雨,市自然资源局积极组织各县区扎实落实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预报预警、落实值班值守、强化巡查排查、做好避险转移,在抓好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的同时,加强了未在册地质灾害风险点的防范,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无人员伤亡。
2021年,惠州市计划投入9647.19万元,需要完成中小型隐患点工程治理106处,将去年已启动但未完成(3处)和尚未启动实施(1处)的大型及以上隐患点综合治理项目全部纳入2021年综合治理计划。继续抓好汛期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值班值守,落实群测群防工作,注重日常巡查排查,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风险。切实落实责任,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力争在2022年底前完成全部在册15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作。
省自然资源厅调研指导组提出,惠州市自然资源系统要继续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要求,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理念,继续打好地质灾害防治攻坚战,继续坚持汛期防御和综合治理“两手抓、两并重”,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
强化领导责任,领导干部挂点负责。惠州市、县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分管领导要实地督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和领导干部挂点负责制度的作用,合力推动工作有效开展。挂点领导干部要到隐患点现场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并组织相关部门抓紧实施,确保尽早完成挂钩联系隐患点的综合治理。
齐抓共管,强化部门协调群防群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多领域、多线条,需要各部门加强协调、共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实施,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强化监督指导,严把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关。惠州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把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加强督办。定期开展综合治理项目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保持清正廉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工程质量管控和人员廉政教育,确保资金使用廉洁、高效,项目实施规范、安全,经办人员干成事、不出事,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打造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凝聚合力抓落实,“进村入户”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微信微博等媒介,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进村入户”系列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