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进一步简化规划用地审批事项激发市场活力
近日,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继续深化若干规划用地改革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552号)文件精神,河源进一步简化规划用地审批事项,制定了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许可证》项目清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动,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清单明确河源市内33类建设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许可证》。其中,河源市城乡规划区内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包括未涉及增加建筑面积、总高度、层数、不增设夹层,不涉及改变立面造型、色彩、房屋用途、不影响建筑安全的装饰装修、维修整治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程等12项。河源市政公共设施及设备类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包括不增加建筑面积、不影响城市景观和他人物权的用于绿化种植、生长需要的绿化工程等19项。当中,对群众热切关注的住宅加装电梯是否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进一步明确,在原有用地红线内为满足消防通行需求、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加装电梯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以下2项乡村建设项目,免于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属于本级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戏台、球场等公共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污水处理、垃圾储运、供电、供气、通讯等零星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种植类、养殖类设施农业项目及场地型设施农业项目。
同时,河源市自然资源明确,清单所列的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在满足消防、防洪、安全等规范要求前提下,应按照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不得违反道路交通、城市市容市貌、户外广告、物业管理、市政管理、房屋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