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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区推出规划建设“新十条” 审批全流程再优化

时间:2021-05-13 17:25:40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文号: 【字体: 【打印】

近年来,在增城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联合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出发点,大力推行建设工程领域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先后推出“暖企9+11条”、规划建设“优化十条”等一系列贯穿审批全流程的改革硬措施、先行先试新举措。


立足新发展阶段,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节省企业运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夯实制度保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联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针对项目审批实际问题再推优化“新十条”(《增城区关于进一步优化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流程的通知》),进一步为审批加速度,为建设提质量,为项目解难题,为经济强保障。


依托信用,为行政审批加速度


对所有建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推行全信任审批,进一步将《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纳入承诺后补范围。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取得建筑工程设计方案(修规)批复后,在告知承诺办理模式下,仅需提供放线测量册工程编号、申报建筑信息和现场照片、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即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措施可压减办理时间2-3个月,为企业节省300-500元每平方米的投资成本。


创新对土地出让金核实推行告知承诺制。过去房地产项目需完成土地核验才可办理确权,由于评估等手续时间较长,导致部分业主无法及时办理房产证。优化后,对于已报建验收取得房屋实测报告,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项目,可在用地单位作出3个月内完善出让金手续的书面承诺,并根据其授意限制面积相当的物业销售或限制预售款监控账户资金提取,同步办理项目确权,为业主办理房产证争取1-2个月。


主动服务,加快装配式建筑办预售


目前,装配式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楼栋地上总层数的十分之一时,开发企业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然而,由于前期路名、门牌号办理介入时间晚、手续耗时长,导致多数装配式建筑难以享受该政策优惠。


为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新十条”通过主动服务,进一步压缩地名、门牌号办理时限。针对地名,将周边规划道路的命名工作提前至政府出让土地时同步启动;针对门牌号,公安部门按照“提前介入、窗口前移、容缺受理”的工作模式,将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为“当日批复”,从而促进建设项目尽早办理预售,进一步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的扶持力度,促进推行环保节能的建筑工艺和建设理念,提升建设项目质量。


提前介入,解决项目审批难题


在征求意见中,企业对于联合验收的关注度高,问题较为集中。为提升服务质量,解决项目企业实际难题,“新十条”明确,各职能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应提前介入服务。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前与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进行对接,成熟一项,提前介入服务一项,协助企业解决出让合同约定竣工时间、商品房预售款提取、房屋面积实测等问题,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


精简流程,为项目推进减负担


在消防审批方面,过去,区住建局不仅负责消防设计技术的行政审批,还负责技术审查,即使是经第三方审图单位审查通过的图纸还需区住建局事前抽查,使得单个消防案件审批时限较长。为破解该难题,“新十条”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实现技术审查和行政许可分离。区住建局对申报资料做形式审查,如申报资料完整、规范,且符合广州市住建局明确的技术审查深度和格式要求,可当天受理,承诺5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城市更新方面,过去,完善用地手续涉及的地籍调查、土地勘测定界、不动产测绘、产权更正等业务均需权属人各自申请并亲自到场指界,无法亲自到场的需对委托协议进行公证,确认的事项较多,耗时较长,权属人难以统一配合,特别是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的业主难以协调。“新十条”则创新实行由属地镇(街)、村集体(或社区)、改造实施主体统一办理,从而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加快项目开发建设。


加强监管,确保经济建设提质增效


提高审批效率并不等于降低审批门槛、放宽审批条件。在简化流程的同时,“新十条”也在“监管抓手”下足功夫,做到审批有提速、监管不缺位。


针对告知承诺制,“新十条”在告知承诺格式文本对监管方式、惩戒措施、失信后果以及法律责任做了进一步明确。以失信企业不得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审批为例,若建设项目在设计方案审查阶段违反承诺,产生失信信息,除了暂停项目办理预售、确权登记等,在其完成信用修复前,还将无法再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其他5个审批事项,这意味着其无法再享受相应的“缩时限”“压成本”“减材料”等审批改革福利,失信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被纳入广州市失信惩戒体系进一步追究责任。针对其他优化举措,“新十条”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公开公示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真正让诚信守法企业行稳致远、处处受益,让失信违法企业无缘便利、处处受限,确保增城区营商环境更进一步、经济建设质效双收。


广州市政协常委、广州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咨委会企业组组长、新城市投资控股集团联合创始人曹志伟对“新十条”给予高度评价,“增城通过不断探索,努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举措,为企业和人才提供了投资和‘乐业’的机遇,吸引力无疑是巨大的,这对增城聚集优质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等都十分有益。”


改革无止境,服务无极限。增城区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寓管理于服务、以监管促转型,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确保营商环境好上加好,以审批效能为建设项目降成本、减周期,以制度优势为人民生活提质量、增福祉,以政策红利为区域发展聚人才、创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