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成就及“十四五”目标展望
“十三五”期间,珠海市紧紧围绕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目标,坚持“保护优先、依海而富、以海而强、人海和谐”理念,着力推进海洋资源利用和海洋生态保护协调统一,在海洋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创新等方面成效显著,海洋经济总量初具规模,2016至2019年,全市海洋产业总产值从1086亿元增加至1594.3亿元,年均增长13.7%,海洋经济逐步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取得良好成效:
现代海洋产业竞争力稳步提升。初步建立起以滨海旅游业、海洋化工业、海洋油气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为支柱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海洋产业竞争力稳步提升。高栏港区发展成为华南地区重要的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地和化工生产基地,平沙游艇产业园发展成为国内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游艇制造基地;临海航空、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培育壮大,金湾区航空产业园逐渐形成多元化发展的临海航空产业链,东澳岛海水淡化工程已建成,桂山岛、外伶仃岛等海水淡化工程正在有序推进;航运物流业快速发展,高栏港确立国家能源接卸港、西江流域龙头港和华南枢纽大港地位;滨海旅游业快速向高端升级,形成休闲度假、主题公园、温泉养生、海岛运动、商务会展等海洋特色明显的旅游产品体系;海洋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走上快车道,高栏港LNG产业、桂山海上风电项目等清洁能源产业集群逐步形成,已建成高栏港接收终端和珠海横琴终端两个天然气终端,桂山和金湾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正有序推进;现代海洋渔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渔业养殖生产空间布局,完成市区两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并对外发布,累计创建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8个和7个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探索建成半潜式智能养殖渔场2座;涉海金融服务业已然起步,积极开展远洋航运保险,制定珠海市政策性水产价格指数和风灾指数保险,开创我省开展水产养殖保险先河;海洋生产性高端服务业加快发展,成功打造以国际游艇展、国际海洋高新科技展览会为代表的涉海会展服务品牌,实现了海洋科技以展促贸、以展兴业、以展引资。
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与中山大学共同组建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引进18个聚焦海洋研究关键领域的创新团队,构建8个公共科研平台,聚集科研人员近千人。引进建设以珠海复旦创新研究院为代表的一批涉海领域重大研发机构,建成广东省游艇(太阳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高性能自主无人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新型节能海洋工程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全市海洋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先后完成横琴海洋生态修复项目(芒洲湿地)两期工程以及香炉湾、美丽湾、绿洋湾沙滩修复工程,近岸海域污染和生态破坏得以遏制,近岸海域11个环保国控点位的一、二类水质比例由18.2%(2017年)升至45.5%(2019年)。严格落实《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要求,加强岸线管控、开展生态修复,积极开展省“两空间内部一红线”划定工作。
海洋综合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深入实施海陆一体化战略部署,成立珠海市海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海洋管理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强化统筹领导,促进海陆一体协调发展。同时充分运用特区法规立法权,相继颁布实施《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是我国首次建立全面规范海域海岛管理、保护海域海岛生态环境、发展海洋经济综合性和统领性的地方性法规。
海洋开放合作逐渐深入。珠海港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相继开通连接东北亚、东南亚以及南太平洋地区的外贸集装箱班轮航线,主动开辟至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及中东地区的物流通道,构筑以珠海港为核心物流支点,向东南亚、南亚海上外扩的“川贵广—南亚国际物流大通道”,推动珠海港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区域影响力不断提升。同时依托横琴自贸区,不断深化与港澳海洋经济合作,推动澳门参与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配合澳门建设世界休闲旅游中心,打造珠澳合作发展论坛等平台。
此外,与中山、江门、阳江市政府共同签署《推进珠中江阳海洋经济区域合作协议书》,不断增进海洋经济区域合作。“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展望:
巩固提升海洋支柱产业。做大做强海洋装备,打造高端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地,优化提升游艇制造产业,培育壮大高技术船舶和海洋智能装备产业。大力发展滨海旅游,打造世界级海岛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特色滨海运动休闲基地,打造国际游艇旅游度假胜地。稳步发展海洋油气化工,建设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基地和临港高端精细化工产业基地。优化发展海洋交通运输业,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构建区域性海陆综合交通枢纽,打造西江流域龙头港和区域枢纽大港,谋划建设具有国际承载力的粤港澳大湾区超级枢纽港。
突破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海洋电子信息产业,大力支持海洋通信产业发展,提升船舶海工电子设备研发制造水平,培育发展海洋信息服务。培育壮大海洋生物产业,打造渔工结合、渔游结合的“海上粮仓”,打造国内重要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加快海洋新能源开发利用,适度建设风能等滨海能源利用项目,加大海上太阳能、潮流能、波浪能技术研发,加快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示范应用。
加快发展海洋高端服务业。加快培育海洋金融,探索发展海洋特色融资和保险产品,创新发展海洋金融服务业态,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海洋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船舶租赁、船舶代理、货运代理、船舶交易与经纪、船舶检验、船舶技术服务、航运信息服务等现代航运服务业,打造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
打造海洋科技创新高地。加快引进海洋科研院所,推动国内外知名涉海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在珠海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动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省实验室(珠海)建设,构建高水平海洋创新平台体系,加强海洋基础与应用研究,开展海洋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不断提升海洋源头创新能力。加快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推动涉海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战略合作,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引进知名涉海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创新中心、运营中心、产业基地等优质项目,鼓励涉海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海洋产业领军企业。加大海洋科技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和海洋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构建多元化引才引智机制,培养实用型、技能型海洋人才。
打造海洋生态文明高地。划实守牢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加大自然岸线保护力度,坚决遏制岸线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海岸线整治修复,强化海域海岛资源保护和修复,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美丽海湾,构筑坚实的沿海生态屏障。加大陆海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陆源入海污染物,规范入海排污口管理,探索建立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强化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加强涉海工程环境监管,强化海漂垃圾整治。积极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整合优化和合理增设监测点位,实现重点海域岸基-海基-陆基立体化监测。不断拓展亲海空间,打造湾区最美海岸线,为公众提供层次分明、生态优美的高品质滨海休闲景观空间。
打造海洋开放合作高地。拓宽对外互联蓝色通道,主动对接“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共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推动与澳门、香港在航运服务、滨海旅游、海洋文化等领域开展合作。深化“一带一路”海洋合作,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港口开放合作,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海洋产业、海洋贸易与投资、海洋科技、海洋环保、海洋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拓展周边区域海洋合作,进一步完善合作发展机制,推动珠海与广西、海南、福建、江西、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等开展跨省区海洋经济发展合作。
打造海洋综合治理高地。健全海洋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海洋行政管理体制,提升海洋行政服务效能。建立海洋经济统计核算制度,加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建设,推进海洋生产总值核算、涉海企业直报和海洋经济运行评估。完善海洋灾害精细化预报体系,增强海洋灾害预报预警能力,提升海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高标准完善港口码头、海岛、渔港等涉海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