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实施新出让用地开发建设预受理,推动实现“拿地即开工”
时间:2021-03-16 10:14:46
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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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山市在利诚等项目“拿地即开工”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中山市新出让用地开发建设预受理实施方案》(中府办函〔2021〕17号),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新出让用地开发建设预受理制度,为预受理机制常态化打下良好基础。
“新出让用地开发建设预受理制度”是指拟出让用地出让公告发布后,依用地意向单位的申请,审批部门提前受理开展用地开发建设审批业务,出具预审意见,待项目用地成交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由用地意向单位补齐资料,审批部门收回预审意见核发正式证书的审批制度。
《方案》实施之日起,新出让的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业务均可适用预受理制度。
《方案》出台后,中山市横栏镇泽东项目率先开展预受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从用地成交到项目动工前须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业务仅用时2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理时限至少缩减了38个工作日,助推项目加快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