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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时间:2021-03-10 16:41:06 来源: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字体: 【打印】

日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梅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正式公布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有序衔接,切实保障项目用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安排,梅州市制定了梅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梅州市根据合理保障原则、平稳过渡原则、区域协调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在广泛征求乡镇村组和被征地农民的意见,综合考虑土地类型、农用地等别、土地产值、区位条件、土地征收面积、人均耕地、总产值、人均可支配净收入等因素的基础上,并结合近3-5年内发生的征地案例,拟定了区片综合地价,主要成果包含:区片数量的划分、区片价标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0年1月1日起至区片综合地价公布期间,已报批用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的,应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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