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加大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力度,积极推行“点状供地”新模式
近年来,清远市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不断加大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力度,积极推行“点状供地”新模式,着力破解项目用地难题。
2018年至今,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已安排使用乡村振兴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约830亩,有效解决了20多个乡村旅游和现代农业等乡村产业项目用地问题。比如,清城区集美云曼农业公园项目,属于清远市优秀农业公园名单,项目设置有机农业、果蔬采摘、四季花海、田园野炊、习耕体验、科普教育、户外拓展、生态美食等农业项目和服务设施,总占地达1500亩,但建设用地问题一直未能解决。2019年,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安排落实了集美云曼项目19亩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以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2019年度第一批次集体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办理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共分4个点状地块,解决了游客服务中心、农产品展示中心、研学宿舍、部分主题亲子民宿及餐饮体验等设施,极大的保障了景区的运营。经了解,通过出租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村集体每年可以获取土地流转租金达300万元,有效壮大集体经济收益,同时招聘当地村民务工,促进300人就业,增加了村民收入,项目开园后,预计每年可以产生3000万元经济效益,政府税收900万元。
2020年,经清远市政府同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快实施清远市2020年乡村振兴点状供地项目用地计划的通知》,在清城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等重点地区选取了10个条件较为成熟的乡村旅游和现代农业项目作为2020年清远市点状供地项目计划,点状用地面积287亩。目前,10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实施方案编制,进入开展规划调整和用地报批阶段,其中金鸡岩旅游项目和牛鱼嘴旅游项目已完成用地报批共51亩。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大力宣传用地政策。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后,清远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清远市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研究落实通知精神,加强部门协调,指导各县市区用好政策,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清远市政府批示精神,清远局组织了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并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各地积极用好相关政策。
二是积极收集用地需求。年初,清远局发函至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收集各地对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用地的需求情况。各地均积极报送,经初步统计,共报来乡村振兴项目347个,点状用地需求3108亩。
三是联合核查项目情况。针对收集的点状供地需求,清远局会同农业农村局进行了严格审查。清远局主要从土地权属、利用现状、土地规划、乡村规划等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对符合规划、现状为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或者不占耕地的项目进行优先排序;农业农村局则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效益性、成熟程度进行评价,提出了排序建议。
四是确定点状供地计划。经清远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审查,共筛选出清城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阳山县和连山县的10个项目作为本年度点状供地项目试点建议,建设用地需求面积287亩,每个项目建设用地规模均严格控制在30亩以内。经清远市政府批准,清远局于5月14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实施清远市2020年乡村振兴点状供地项目用地计划的通知》,对各地落实点状供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五是开展实地调研督导。5月下旬,清远局带队到了清城区、英德市、佛冈县等重点地区对点状供地试点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督导,明确了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耕地、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要求各地加快编制实施方案,尽快完成规划调整、用地报批、土地供应等相关工作
六是及时编制实施方案。截至7月30日,清远市10个点状供地项目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已会同农业、环保、住建、林业等部门进行实地踏勘,开展了联合论证工作,实施方案已报请当地政府批准。
七是落实建设用地规模。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基本上没有建设用地规模。经清远市政府同意,各地点状供地项目所需的用地规模由市统筹解决,用地指标统筹在乡村振兴专项指标中安排。目前,英德市4个点状供地项目已完成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备案工作,连州市、阳山县点状供地项目正在编制规模预留使用方案。
下一步,清远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探索推进点状供地落地见效,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