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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20年度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时间:2020-12-04 17:34:31 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字体: 【打印】

为切实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测绘成果质量,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部署,近期,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中山市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27个(丙级测绘单位11个,丁级测绘单位16个)和1个外省测绘资质单位,检查结果全部为“批合格”。


一、提前谋划部署

9月8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测绘地理信息活动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制定了《中山市2020年测绘地理信息活动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各测绘单位要高度重视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按照检查内容、检查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如实填写《测绘资质单位基本情况自查表》,认真组织准备监督检查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检查结果科学可靠。


二、认真组织实施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中山市测绘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协助,从中山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抽调专家组成三个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对中山市27家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进行检查,主要采取各单位自查、检查组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测绘单位的基本架构及人员条件、仪器设备及检定情况、标准执行与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及履行测绘义务情况、质量管理体系及执行情况、年度报告情况、执业合法性情况;采用随机选取项目、内外业检验结合的方法。


三、强化督促指导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测绘单位能够按要求对生产仪器、设备进行年度检定,在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上均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并配备了质量管理人员,能够按照要求组织生产,落实“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但个别单位仍存在测绘标准更新不及时,测绘仪器档案不完善,质量管理、生产管理职责不明确,已有的规章制度未能完全落实到位等问题。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将检查结果汇总后编制年度监督检查报告,下发给各测绘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通过此次年度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受检单位测绘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了中山市测绘质量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中山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准确、可靠的测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