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提前超额完成省下达“三旧”改造任务
今年以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力推动“三旧”改造工作并取得明显进展。截至11月24日,中山市新增实施改造项目80个、面积243.53公顷(折3653亩),完成改造项目86个、面积191.67公顷(折2875亩),分别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7.4%和102.7%,提前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改造任务。主要做法如下:
坚持规划引领,强化统筹保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程,加快推进《中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印发《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0—2035)镇(区)需求报告编写指引》,指导镇区合理提出城市更新规划编制需求。开展《“三旧”改造项目可开发建设面积计算规定修正系数研究》,建立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经济平衡评估体系、测算模型和管理规则,为具体项目实施建设和政府统筹决策提供经济平衡计算依据,完成《中山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7—2020)》补充完善工作,全方位强化城市更新要素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措施。把问题作为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的起点,着力解决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中山局领导带队到项目一线调研,深入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充分听取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强化政策支撑。在中山局支持下,探索创新用地整合途径,研究解决合并归宗做法、集体土地注销土地证后重新办证等问题,积极推动各项优惠政策落地,推进研究制定《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实施细则》、《中山市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政策,大力提升政策措施支持力度。
强化信息支撑,提高审批效能。建成城市更新业务标准体系,稳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管理基础数据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中山市城市更新业务体系标准化设计与应用》项目,建成“城市更新决策支持工具”“城市更新一张图工具”和城市更新“百科全书”信息支持系统并于9月份投入使用,实现了中山市、镇(街)城市更新数据资源共享,使城市更新管理工作更加便捷高效,改造项目推进更加顺畅,进一步提升城市更新管理水平和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