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县动态

中山:坚持以两“统筹”、两“持续”为抓手挖潜盘活低效土地

时间:2020-09-30 17:01:23 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字体: 【打印】

  为全面贯彻落实近期中山市政府召开的低效工业园区改造工作研讨会精神,以“三旧”改造破解“土地碎片化”难题,解决上半年经济形势研判会指出的“大量存量用地晒太阳”问题,中山市城市更新局两“统筹”两“持续”稳步推进低效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助力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截至9月10日,全市上报新增实施改造项目44个、用地面积124公顷(折1859亩),完成改造项目45个、用地面积114公顷(折1717亩),节约土地45.2公顷(折679亩)。

  一、统筹划定连片工业集聚区。深入开展“三旧”改造用地潜力调查摸底,基本完成用地权属构成、容积率、分布和连片等情况梳理。以50米空间间隔范围内地块划分为一个集聚区的原则,初步划出578个2公顷(折30亩)以上连片工业地块,面积共6.2万亩。

  二、统筹提升规划引领。深入推进多规融合,将规划先行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结合新修编的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各镇街做好专项规划需求报告编写工作,统筹推进《中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落实《中山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指引》等三个专门指引,指导小榄、古镇、东升、黄圃等镇区开展工改工连片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工作。用好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安排的3000亩建设用地指标,解决好“工改工”项目土规不符问题,推动72个项目、共约3438亩低效工业用地加快实施“工改工”。完成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补录工作,解决89个“工改工”项目、约280公顷(折4200亩)用地不符“三旧”改造专项规划问题。

  三、持续优化政策措施。加快重构城市更新政策新体系,拟定《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及旧厂房改造实施细则、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款计收等政策并公开征求意见。印发《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主要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指导镇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

  四、持续强化监管服务。制定《中山市城市更新局“三旧”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拟定《中山市“三旧”改造项目联合监管工作细则》,逐步完善全流程监管体系。研究出台《中山市“三旧”改造项目库管理工作指引》,局领导带队赴三乡、小榄、港口、阜沙、坦洲等镇区深入调研,加强业务指导和项目跟踪办理,形成项目滚动储备、动态调整、协调推进、服务到位的协同推动模式,推动低效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尽快动工建设。

  下一步,中山市城市更新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抓实抓细新一版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出台《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等新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同步加强政策宣贯和业务指导,大力盘活存量低效用地,为中山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贡献城市更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