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督查督导工作,促垦造水田出成效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垦造水田工作,今年下半年以来,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扎实推进垦造水田工作。
一、强化工作指引。针对垦造水田项目报备的存在问题,邀请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工程师对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和省建工集团涉及业务人员,进行垦造水田项目信息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培训,详细讲解报备流程并现场解惑答疑。
二、及时通报情况。为切实解决各县区项目未能全覆盖种植水稻,影响项目确认备案的“瓶颈”问题,该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垦造水田项目省部级复核上报工作的通知》(潮自然资通〔2020〕89号),列出各县区各项目尚未完成水稻种植的具体地块,要求各县区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在最短时间内落实所有项目每一地块种植水稻,并按照省部级复核要求和流程第一时间完成备案确认。
三、加大督查力度。自6月中旬以来,该局会同潮州市政府督查室开展每周一督查行动,深入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乡镇和垦造水田项目现场实地督查督导,全力协调推进垦造水田水稻种植和项目报备工作。每月10日、25日前汇总各县区的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报告市相关领导。
四、落实主体责任。为解决垦造水田和拆旧复垦工作进展滞后局面,该局于7月28日再次组织各县区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压实县区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县区加快未种植地块全面落实种植,并对项目报备中碰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
根据部和省厅最新规定,所有项目(包括自然资源部已确认备案项目)每一地块都必须落实种植水稻,并拍摄照片报省复核,报部确认后方能完成备案。目前,各县区正在根据部和省厅最新规定抓紧完成省部级复核工作。该局也将继续加大力度做好督查督导工作,切实负起行业监管和督查指导责任,与各县区政府通力协作,大力推进工作进展,确保按照市领导的要求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