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坚持连片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为抓住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的重大历史机遇,自2020年以来,惠阳区通过优化规划编制、细化规划管理、完善土地整合开发机制等多种方式,推动土地成片连片开发利用,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连片改造原则,优化规划编制。开展“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和村镇连片改造范围划定,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经核查属继续保留并用于连片改造的老旧产业用地全部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具体按照“工改工”、“工改产业”、“工改商、住”、“工改公益”、“工业复垦复绿”等改造方向,分类确定用地规模与布局。纳入工业用地控制线内的老旧产业用地原则上仅允许实施“工改工”“工改产业”、“工改公益”,为产业升级改造留足空间;对工业用地控制线外、城镇开发边界内不适宜发展工业的地区,合理安排“工改商、住”、“工改公益”或“工业复垦复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对位于工业用地控制线外、城镇开发边界外不适宜城镇建设的老旧产业用地,建立逐步退出工作方案,实施复垦复绿。同时,按照村镇连片改造范围,局部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或直接编制成片连片改造片区规划(单元规划),以片区规划代替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确定改造范围的主导功能、总建筑面积、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道路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和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
二是坚持连片改造原则,细化规划管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及惠州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成片连片改造片区规划(单元规划)的编制内容、办理流程及报批所需材料清单,建立和完善成片连片改造片区的划定技术规范;建立“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工作机制,明确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优化方案编制、办理流程及报批所需材料清单;明确具体操作程序,以便下来各镇街和改造单位可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解决遇到的规划问题。
三是坚持连片改造原则,健全土地整合开发机制。修订《惠州市惠阳区“三旧”改造实施暂行办法》,全面细化成片连片开发利用土地管理制度,尤其针对老旧产业用地的整合开发利用,实施腾挪土地资源,综合运用规划用地政策,引导相关权利人通过挂账收储、单一主体收购归宗、政府统租、企业自改、村集体自主入市流转等多种方式盘活土地资源。实施再造产业空间工程,以打造示范园区、强化产业导入为目标,优化产业集聚区的产业结构,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增显产业集聚效应。比如,惠阳区正研究制定历史不规范流转土地的管理政策,全面梳理90年代以来不规范的土地流转状况,明确不规范流转土地的再开发利用土地出让方式,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并针对各类不规范流转土地进一步明确各利益主体的权益,切实解决历史用地问题,丰富改造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