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更新局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二期全员培训专题解读“三旧”改造财税政策
时间:2020-05-28 15:44:43
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为进一步提升市镇两级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推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开展,5月21日,市城市更新局组织举办城市更新第二期全员培训班,邀请市税务局和市财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作专题辅导。市城市更新局(含下属单位)、各镇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机构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市城市更新协会秘书处全体人员共百余人参加学习。
培训班上,市税务局相关业务负责人结合政府收储、单一主体归宗改造等模式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房产税等各类主要税种的征收管理实务,对《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 年版)》进行了深入讲解。
市财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针对我市“三旧”改造涉及的财政收入市镇(区)分成、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微改造等项目、土地收益补偿、旧厂房改造财政资金阶梯式补助等财政政策和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读。
此次培训,有效帮助和指导市镇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掌握“三旧”改造财政税收政策及操作要求。下一步,市城市更新局将根据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结合“工改工”项目和镇村低效工业园区(集聚区)升级改造等重点工作,继续组织开展相关政策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