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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地质灾害防治:夯实群测群防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时间:2020-05-21 14:49:56 来源: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字体: 【打印】

  2008年发生的汶川地震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巨大创伤,为强化国民防灾减灾意识,“5·12”被设立为“防灾减灾日”。今年,国家“防灾减灾日”进入第12个年头,“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成为主题。

  位于南海之滨的惠州山水林田湖海泉等自然资源禀赋优良,但也带来了自然灾害发生的风险。当前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升市民防灾减灾意识,市自然资源局于3月6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惠州市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两个多月以来,组织各分片检查组领导带队到各县区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导检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保障群众的健康安全。

  前些年,台风“天兔”“尤特”等带来集中降雨,刘屋山托盘岭、虎头山、广安花园等多处地质灾害频发,附近居民难以安寝。

  但在近年来,随着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推进,群测群防机制搭建,地质灾害隐患点不断得到有效整治,周边群众的生活发生了切实的改变。

  一、地质灾害最新的防治情况和重点工作方向

  (一)面对的问题并不轻松

  2019年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2处。经排查,全年全市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22处,威胁人员732人,潜在经济损失4923万元;通过搬迁、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27处,自然消亡2处,共消除隐患点29处,总共查明全市现有隐患点145处(其中惠城14处,惠阳22处,博罗3处,惠东68处,龙门17处,大亚湾14处,仲恺7处),累计威胁人员12941人,潜在经济损失45059.5万元。

  其中威胁100人以上隐患点共13处,主要分布在龙门、惠东、惠阳和惠城,累计威胁人员11337人,潜在经济损失30558万元。对排查出来新增的隐患点逐一登记建档,并及时落实了防治措施。

  (二)全面施策逐一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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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全面深入掌握全市地质灾害情况,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工作。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做好监测预警预报,全年会同市气象局发布预警84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做好隐患巡查,加密监测,强化值守,提前组织做好人员避险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群测群防,落实防治对策。建立健全县(区)、镇(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的群测群防网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巡查,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登记建档,落实监测和责任,制订和完善了隐患点避险预案,所有隐患点 “一隐患一档案” 、“一隐患一预案”。

  3.筹措资金,开展搬迁治理。2019年全市获得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948万元。各县区均按照《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计划,结合省财政资金、争取地方支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搬迁治理。全年完成省规定珠三角地区必须消除15%以上的任务。开展了地质灾害防御避险演练,提升群众防灾避险能力及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水平。

  二、全面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一)重点抓好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责任,加大搬迁治理力度,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全面启动隐患消除工作,达到省规定的消除15%的目标。

  (二)继续推进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按要求在2020年底全面完成该项工作,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基础数据库,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地质数据。

  (三)督促各县区加快推进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施工作,按照规定的实施期限完成。

  (四)加速推动惠城区鹅岭南路72号地段地灾防护治理项目的实施,最大限度保护受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地质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5年)的通知》(粤自然资地勘发〔2018〕6号)要求和安排,开展惠州市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同时进一步发挥地勘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高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