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珠府办函〔2018〕289号)要求,现将《珠海市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是生态系统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要求,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
二、修订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调查条例》。
(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21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2号)。
(四)《广东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粤府办〔2019〕20号)。
(五)《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调整方案、《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六)国家、省考核工作部门相关规定及要求。
三、修订原因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印发的《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国办发〔2018〕2号)、201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粤府办〔2019〕20号)以及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中央对各级政府“督检考”工作作出了规定,要求力求精简务求实效。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优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按照考核主体有抓手、考核内容有依据、考核标准更完善、考核结果能管用的要求,以及新成立的自然资源部门新职能新定位新要求,结合珠海市实际,重新修订起草了《珠海市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四、主要修订内容
《新办法》与原办法进行了充分有效衔接,整合、补充和完善了考核内容。
(一)整合内容强化耕地保护责任
《新办法》将原来分项考核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三旧”改造和土地执法监察统一为耕地保护责任考核,总分100分。根据珠海市8个区(含功能区,富山工业园纳入斗门区考核),其中4个承担耕地保护任务,4个不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情况,采取分组打分考核的办法,组别间分值有所侧重,充分体现了考核的约束性与可操作性。同时,规定考核得分6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新办法》强调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总结、自评情况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并规定五种取消评奖的情形,包括未完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等。
(二)规范程序务求精简公平高效
《新办法》明确市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并将考核部门简化为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3个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全程划分为制定方案、自评考评、实地检(抽)查、综合评价、考核通报五个环节。每年2月底前,市考核部门向各区印发年度考核方案,安排部署考核事宜。每年3月底前,各区对上一年度辖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查自评打分,并书面报送市自然资源局。5月份前后,市考核部门组织考核组赴各区进行实地检(抽)查,按照评分细则逐项检查评分。一般在每年8月份,市考核部门根据各区自查、实地检查和相关督察检查等情况,综合评价、打分排序,形成考核结果报告,并评选出每组1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考核结果由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为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新办法》明确了考核数据主要来源,规定以全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确定的耕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数据,备案确认的补充耕地面积数据、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分等定级成果等,作为考核依据;对各区报送的数据,市考核部门采用抽样调查和卫星遥感监测等方法和手段进行核查。
(三)强化结果运用提升考核的有效性
《新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对获奖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给予表扬,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和耕地质量提升资金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或考核发现问题突出的区(功能区),责成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考核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责任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