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举措与成效
广州市地处粤中低山与珠江三角洲之间的过渡地带,具有断裂构造数量多,类型复杂,土体工程性质不良,人类活动强烈,地质环境脆弱的特点,被地质学界称为“中国的地质博物馆”。广州雨水充沛,地质灾害隐患种类较齐全,分布点多面广,且隐蔽性、突发性、不确定性和破坏性强,全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5类。在空间上,从化、增城、黄埔、天河和花都区等北部、东部低山、丘陵、台地区,一般以强降雨引发的山区常见地质灾害为主,防治重点为自然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白云、荔湾、花都等西、北部广花盆地区域,地下多有隐伏岩溶分布,防治重点以岩溶和人为活动引发的地面塌陷为主;南沙、番禺等南部地区软土分布较为广泛,缓变型灾害特点较突出,防治重点以工程引发的地面沉降为主。在时间上,每年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一般4~6月为前汛期,主要是锋面低槽带来的降水(“龙舟水”);7~9月为后汛期,主要是强热带气旋、台风等引起的降水,形成局部小流域的强降雨或暴雨、特大暴雨,从而引发群发性的地质灾害。
近年来,广州市按照“预防为主、防治并举、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严格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各项防灾制度,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制,围绕查灾、防灾、救灾、减灾四个重点,以建立健全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综合治理体系为核心,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一、构建调查评价体系,提升查灾水平。
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一是着眼覆盖,抓全面调查。“十三五”以来认真组织推进1:5万广州地质灾害详查,建立地质灾害详查数据库,现已完成9个区的详查工作,番禺和南沙区按计划于2021年组织实施。二是突出重点,抓专项勘查。2017-2019年分三年完成了1:1万广州市地面沉降及岩溶地面塌陷调查评价及规划应对策略项目,按行政区编制了成果应用指南提供给全市11个区使用。针对近年来广州市多发的危岩体崩落灾害,组织推进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和南沙五个区的边坡危岩体调查评价工作,计划2021年完成,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管控。三是严格落实,抓安全评估。坚决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单独选址用地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情况审核工作,2017年开始对由政府公开出让的地块,在土地出让前由土地出让主体自行开展。2018年以来,按照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大力推进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2020年3月,按照《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划定成果》划定的686个工业产业区块(总面积620平方公里),采用“一区块一评价”的原则,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形成“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地质信息与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告知”,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构建监测预警体系,提升防灾水平。
加强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及时撤离受威胁人员,是减免人员伤亡的关键所在。一是完善群测群防机制。广州市2012年就已建立了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落实群众监测员和防治应急负责人,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复查的“三查”制度,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巡查。目前全市13处威胁100人以上的重大隐患点由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统筹实施专业监测,构建群专结合监测网络。二是完善预警预报机制。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2011年起与市气象局建立信息共享、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每年汛期联合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指导受威胁群众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伤亡。三是完善日常监测机制。每年在汛期前、灾害天气期间,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监测和预防措施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遇到险情及时处置。
2019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四级以上预警250次,电视播出预警预报信息21次,发出预警短信58226条。全市出动巡查排查3693车次、9409人次,巡查地质灾害隐患9804点次,转移受威胁人员3877人次,参加应急值守3480人次。
三、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应急响应水平。
一是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荔湾、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等8个区分局已与省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等8家技术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市局和其余3区分局由市地质调查院提供技术支持,全市基本建立起市区两级“一对一”“点对点”专业技术队伍支撑体系,充分发挥专家技术队伍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作用。二是认真组织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组建5个地质灾害应急技术分队,在汛期特别是连续强降雨、台风天气随时待命,及时协助各区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各种途径报来的疑似地质灾害开展了及时有效的应急调查,截至2020年3月,共接报疑似地质灾害1057宗,出动应急调查5000余人次,及时提供调查处置措施建议,对因工程建设施工、地下管道渗漏、破损等引发的不属于地质灾害的水土流失、地面塌陷等事故,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置,全市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三是制定应急响应方案,提升应急反应能力。2020年2月,制定印发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市自然资源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做好应急救援处置技术支撑工作。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三是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充分结合“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门户网站上开辟宣传专栏、在地铁公交播放地灾防治公益宣传片、举办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多形式多层次进村庄、进学校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提高全民防灾应急、避险自救能力。
四、构建综合治理体系,提升减灾水平。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一是明确治理责任。按轻重缓急分级分步实施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地灾防治工作的监管。二是保障治理资金。市级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按照市、区财政体制专项资金比例开展大型地质灾害搬迁治理。三是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2016-2019年,广州市通过避险搬迁、工程治理等方法共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442处,每年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珠三角地区每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比例不低于上一年度末在册隐患点数的15%”的目标任务。2020年,在《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基础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了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工程治理、避险搬迁和专业监测等综合手段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2022年底前完成现有在册13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整治,完成市中心五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现有在册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基本完成其余六区现有在册风险等级为黄色(一般风险)及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2020-2022年,全市共计划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337处,达到2019年底在册隐患点数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