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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出台《珠海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 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

时间:2020-05-08 15:37:37 来源: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字体: 【打印】

  为加快推进珠海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市“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珠海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此次“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总的目标任务,是以政府主导的“总登记”方式,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进行统一确权登记,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登记费用。

  确权登记的范围包括,全市集体土地范围内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永久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不包括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同时,《方案》对申请确权登记发证的主体、确权登记的原则进行了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