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精细化管理构筑珠海市绿色生态保护屏障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履行“两统一”职责要求,着力精准配置资源,实现全市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一是统筹编制生态修复规划。启动编制珠海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相关工作,构建以重要生态区域为基底的生态安全格局和自然岸线格局,重点抓好乡村田水路林村土地综合整治、海湾海岸带海域及相关湿地修复、矿山整治等重点修复工程,推动生态修复项目落地实施。二是扎实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坚持以工程推动林业生态建设。2019年完成碳汇林12290亩、中幼林20454亩、沿海防护林2909亩、乡村绿化美化点9处,成功申报4个森林小镇,圆满完成义务植树工作。积极开展古树名木资源调查、监测和保护工作,完成1337株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全市共1644株),铸造森林城市绿色本底基础,构筑绿色生态屏障。三是切实履行海岛保护和海岸带修复职责。制定珠海市海域海岛保护条例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完善海岛保护措施,有效解决无居民海岛开发建设中的审批监管问题。推进重点海湾和海岸线整治修复项目,积极申报省级海岸带专项资金4600万,巩固香炉湾沙滩、淇澳红树林等生态修复成果,加快推进三角岛(一期)、大万山岛(锦塘湾)等重点海湾和海岸线整治修复项目。四是继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2019年完成13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超额完成珠海市政府确定的103处治理任务。加快推进珠海市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地质灾害防治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覆盖全市的群测群防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积极指导各区开展3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工作。
此外,为更好地开展地质灾害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于4月初举办全市地质矿产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矿产资源和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有关内容,机构改革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工作职责调整情况,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基准价编制等相关知识,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重点对《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矿山用地和净矿出让”以及《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试行)的通知》(珠府函〔2020〕1号)各方面的重要内容和亮点进行了解读,就办法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的意见。交流环节,为大家解答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珠海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专家对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有关知识作了详细深入解读和解答。本次全面、系统的地质矿产业务培训,对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在管理和技术层面进行了全面梳理,为大家理清了工作思路、巩固了业务知识、明确了工作重点,切实提高了全市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