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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矿山管理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时间:2020-04-20 15:00:32 来源: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抓好化州市矿产资源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4月3日,化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矿山管理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会人员有:局有关领导、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市矿产开发服务中心、市矿山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人员等。会议就全市矿山2020年第一季度的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对今后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等相关工作作具体部署。

 会议对2020年第一季度的矿山巡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巡查矿山时发现的问题作出了总结,强调各个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范开采,清理好表土、松散石,防止坡面角过大。

  接着会议就茂名市2019年绿色矿山的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传达学习了省厅关于加强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对矿山企业提出新的工作要求:一要规范运营生产,绿色矿山是一项长久的任务,已建成绿色矿山的矿山企业要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依法依规开采、生态修复、企业管理、环境保护、数字化矿山等)进行运营生产,否则可能会导致吊销“绿色矿山”牌匾;二要加快建设进度,未建成绿色矿山的企业要抓紧时间,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验收标准,加快推进绿色矿山项目开展。

  会议最后强调:一要加强日常巡查,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和矿产服务中心要严格按《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培训解读视频会上的要求,加强对我市矿山企业的巡查,严禁越界开采的行为。二要加快明确矿区范围的树桩立界工作,对我市矿山企业的矿区范围重新进行树桩确认,对照各个矿山企业的矿山储量年报,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管理。三要加大执法力度,在日常巡查的过程中,不仅要对矿山的开采现状进行监督管理,还要按照绿色矿山的企业进行巡查,尽早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并且要对存在问题的矿山企业要出具书面的整改通知书,矿山企业整改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四要坚持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并重,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各个矿山企业要切实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广东省自然资源系统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手册》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杜绝安全生产隐患。五要抓住当下砂石产业发展的机遇,当前设计生产规模过低而有意向提高产能的企业要抓紧机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强沟通,补充完善相关申请材料,以提高我市砂石产能。

  会后,该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与8个矿山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