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导检查
为确保今年安全度汛,切实做好惠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于3月6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惠州市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组织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同时,根据分片负责方案,2020年3月17日至3月25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各分片检查组领导带队到各县区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导检查。
在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各检查组到各县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现场进行检查,并召开会议听取各县区汇报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情况。各检查组检查了各县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隐患点警示牌设立、落实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2019年地质灾害隐患消除情况以及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支付、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分类治理的有关计划措施等工作,对各县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各检查组对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给予了肯定。惠州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市局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求:一是要落实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强地质灾害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辖区广大群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二是要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日常巡查工作,对存在的地灾隐患要及时采取避让、治理等措施妥善处理;三是要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安排,并协助辖区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四是要充分引用科技手段,增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技术监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