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构建“防、控、治”三位一体管控体系,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重振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的决定》,市自然资源局着力构建“防、控、治”三位一体管控体系,扎实打好蓝天、碧水和净土防御战,推动国土绿化提质增效,全力以赴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振虎威贡献绿色力量。
一、统筹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全力筑牢生态防护屏障
推进落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生态公益林建设等,着力构建水网连通、景观特色鲜明的森林、湿地公园网络,持续提升护蓝增绿生态效能。2016年,我市已划定林地、森林、湿地、物种四条林业生态红线,确定红线目标保有量,并进行刚性保护。统筹划定38万亩林地纳入生态公益林管理,实行生态效益补偿,生态公益林比例达88%,2020年补偿标准达143元/亩,对省级以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范围的林地给予50元/亩资金补偿,补偿标准实行动态增长。目前,我市森林覆盖率达23.09%,14个镇区获评“广东省森林小镇”,全市已建有各类森林主题公园22个和湿地主题公园20个,基本实现每个镇区分布1个主题公园,277个村居基本实现细胞公园、口袋公园全覆盖。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出台湿地公园、三年绿化美化项目建设奖补政策,大力构建湿地主题公园体系,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功能和社会效益。
二、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控,全力保障土地利用安全
一是科学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控规编制工作,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建设项目选址,规避污染地块环境风险。二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落实《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和《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明确将土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纳入用地审批要件。联合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列入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优先管控名单的地块实行全流程监督管控,在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规划条件变更、土地登记转移、收回、收储、收购等环节,均明确要求集体组织或各镇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经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后方能办理相关业务。
三、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全力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一是狠抓近岸海域污染整治。划定并严守海洋生态红线,编制完成《中山市海岸线整治与修复项目海岸线生态环境基础数据专题研究报告》,开展海岸线修复前期工作。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用海项目审查审核工作细则》,对自然岸线占用进行严格把关。严控新增围填海,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妥善处置合法合规围填海项目,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制定《关于推进中山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安排1500万省专项资金支持翠亨新区海岸带综合示范区建设和南朗横门口岸线整治修复工程,提升海洋生态功能。二是严格林地执法监察。全面开展整治侵占林地违法违规建设专项行动、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林地变更调查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对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201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72人次,巡查430车次,巡查野外野生动物栖息地288次;查处立案12宗,其中刑事立案8宗、行政处罚4宗,刑事处罚3人,查处违法侵占林地面积11.16公顷,恢复林地面积3.79公顷,拆除违建物面积5693平方米,清理捕鸟网10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