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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拟打造塘厦洪梅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时间:2020-03-24 10:34:43 来源: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字体: 【打印】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实践,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探索农村土地整治政策的有效途径。

  这次试点主要任务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下,对闲置、利用低效、生态退化及环境破坏的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解决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和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解决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 号)相关部署要求,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日前组织开展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申报工作。试点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将优先选择当地党委政府积极性高、整治潜力大、群众基础好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东莞响应:积极筹划塘厦、洪梅试点申报


  在上述背景下,东莞市积极响应,拟申报塘厦镇和洪梅镇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经深入调查和多次修改,形成了《塘厦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方案》和《洪梅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方案》。

  3月19日下午,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方案专家评审会,对塘厦镇和洪梅镇试点方案进行评审。来自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等单位的5位专家,市直有关部门,塘厦镇、洪梅镇参加了评审会。

  塘厦镇试点方案整治范围为塘厦镇林村社区和塘厦居民委员会,总计规划面积24.72平方公里。整治区是塘厦镇经济发展的重心区域,处在粤港澳核心城市2小时交通圈内,其中规划建设的东莞南站将落地于整治区北部。

  洪梅镇试点方案,以洪梅镇全部村庄作为本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单元,包括洪屋涡村、新庄村、梅沙村、氹涌村、夏汇村、黎洲角村、尧均村、乌沙村、金鳌沙村共9个行政村和洪梅社区等1个社区。规划试点范围包括实施单元行政范围内的生态、农业、建设空间,涉及“田水路林村”等土地全要素,总面积为33.17平方公里。

  会上,编制单位汇报了塘厦镇和洪梅镇试点方案情况,专家组就整治目标、功能分区、项目安排、资金测算等问题和与会代表进行讨论。经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较为完整,成果规范,符合国家、省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方案编制要求,同意通过论证。建议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加强和相关规划的衔接,完善保障措施和相关内容。

  张汝春副局长和钟碧贤三级调研员参加了评审会,并指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争取纳入省试点。下来,试点方案将根据专家组和代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在报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