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支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复工复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珠海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研究制定多项措施支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复工复产。
一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允许先行用地。疫情防控期间,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按符合规划先行使用;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并暂时取消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实地踏勘等户外要求,可采取影像对比等方式进行论证,占用情况应及时逐级报省自然资源厅。需要永久性用地的,疫情解除后6个月内,根据用地实际补办相关用地和规划手续。严禁与防控疫情无关的项目搭便车违规用地。
二是充分保障用地用林指标。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在建和新建项目的用地用林指标。新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所需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统筹解决。对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卫生设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等疫情防控建设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报省自然资源厅挂帐处理,待疫情结束后由省自然资源厅统一报请国家核销。
三是适当调整自然资源履约监管。适当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三旧”改造项目)履约监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加大对已办理使用林地手续但受疫情影响未能顺利开工建设使用林地项目的支持力度,对 2017 年以来省林业局核发、目前已过两年有效期但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可以将办理延期手续的时间延长到今年 6 月 30 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是全力保障砂石土资源供应。为保障全市建设项目对砂石土基础资源的需求,珠海自然资源局分局将加快编制2020年度采矿权出让计划方案。为加快采矿权出让进度,各分局将积极向属地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提前开展拟出让采矿权的储量详查、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出让收益评估、出让方案编制等前期各项工作,为珠海市采矿权尽早顺利出让节省时间,打好工作基础。
五是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服务质效。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在现行对外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减少三分之一。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凡是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以及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优先快速办理,一律免费提供。推广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开辟防疫绿色通道,凡是涉及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复工的不动产登记需求,一律纳入绿色通道,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建立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制度,从选址至供地全流程涉及自然资源领域业务的跟踪、协调、服务和督办的工作制度,共同推动重大项目尽快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