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三项举措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监管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自1月20日以来,市自然资源局严格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和野生动物保护监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严控和宣传“两手抓”,全天候、不间断、全覆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专项检查,坚守野生动物保护红线,为打赢抗击新冠肺炎战役作出自然资源部门应有的贡献。
一、高度重视,迅速构建疫情“防控网”。我市于1月24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市自然资源局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了《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组,狠抓执法检查,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负总责,分管局领导靠前深入一线抓,相关业务科室和公安森林分局联动配合,部署开展对全市野生动物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2月14日,我局召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局召开野生动物管理协商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疫情防控成效和经验,研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的疫情防控机制,完善加强检查执法、处置收缴野生动物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防控合力。
二、全面排查,阻断疫源疫病“危险源”。疫情防控期间,我局每日派出由森林防护科、执法一、二科和森林公安分局执法人员组成的两个工作小组,对24个镇区涉及野生动物的10个自然栖息地、28个养殖场、26个自然保护地及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相关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建立信息“每日一报,互通共享”的工作机制,密切与市场监管、各镇区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联动配合,对我市野生动物经营市场、餐厅酒楼等经营户,动物园、亲子乐园(农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等场所以及野生动物栖息地、停留地、繁殖地及集中分布地,森林公园等64处自然保护地进行全覆盖的清理排查,严禁经营业主对外经营、转运、贩卖和出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自1月20日以来,累计出动检查工作人员6993人次,巡查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2995人次;巡查其他野生动物主要停歇地、繁殖地、集中分布地868人次,清理非法猎捕网1755米,未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巡查人工繁育单位304次,封控隔离人工繁育场所28处;巡查市场、餐饮单位18060次。
三、宣控结合,坚守野生动物“保护线”。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的疫情防控原则,严格落实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六项隔离措施,对全市28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全面封控、提前约束,累计封存、隔离、救治野生动物约46万只/条。1月29日,我局向全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业主、野生动物经营者发放《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告知书》、疫源疫病防控手册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宣传手册,逐一签订《市自然资源局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承诺书》,确保责任单位、认识到位,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从源头上杜绝野生动物交易、食用等行为。同时,组织工作人员下沉到各镇(区)、各村各社区,走访村干部和街道社区干部,开展防疫信息的排查、巡查、宣传工作。动员联合各镇区林业主管部门采取线上公益视频、科普宣传片、公益海报等形式开展公众教育和普法教育活动,累计出动护林摩托车3000多车次,张贴宣传横幅和海报、发放宣传单60459张,专题展播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宣传片,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信息8017频次,科普救治救护野生动物知识,呼吁公众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众卫生安全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