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抗疫情,多措并举助复产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紧急行动,全力以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任务来抓,迅速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部署全系统疫情防控的工作任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干部职工防疫“防护墙”;下沉一线,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排查引导,助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政策,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发展,形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合力,为遏制疫情的蔓延、做好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强大的力量支撑。
一、共同战“疫”,为党旗添彩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响应市委及上级党组织号召,86名党员干部下沉到疫情防控的最基层,投身第一线,分赴市区13个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逐家逐户走访排查,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督导物业小区加强封闭式管理,为居家医学观察或出行不便的群众提供服务。在参与防疫工作的同时,不少党员干部职工开启了“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利用防疫工作的空余时间或轮休时间,继续回到岗位加班加点完成工作,在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确保业务工作不受影响。
二、加强指导,助力矿山企业疫情防控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保障服务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河源市矿山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引》,指导矿山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防控工作,做好复工前的摸底排查,加强人员管理;指导复工后的管理工作,要求对进出矿井的人员、车辆做好登记、防疫检测和消毒等;督促企业加强防控工作的责任落实,做好重点场所网格化排查。截至2月25日,已排查全市持证矿山企业128家,排查企业人员536人,目前未发现返工人员有发热等不适症状。
三、应免尽免,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的意见
为保障河源市的土地市场规范有序,减轻疫情对企业、群众的影响,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用地企业稳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期间)从供地管理、合同签订、履约与监管、办理方式等四方面制定相应措施。《通知》要求各地合理确定供地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县区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依法终止或中止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待疫情影响消除后再按相关规定重新交易或继续交易。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申请延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土地出让金、交地、开工及竣工时间等相关约束期限可申请顺期延。受疫情影响而导致的违约,其责任可免除。受疫情影响未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或用地相关监管协议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动工、竣工的,疫情防控期间可免除有关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滞纳金等)。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灵活办理方式,对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业务,可通过电子邮件或EMS快递等方式接收电子材料或纸质材料,并依法办理,同时支持电话预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