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到清远清新开展绿色矿山实地抽查
根据《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关于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情况抽查工作的函》(自然资矿保函〔2019〕42号)的文件要求,9月25日,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第一抽查组组长、副调研员刘斌一行人到清远清新谷城矿业有限公司开展绿色矿山实地抽查。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人员,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清新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实地抽查。

抽查组一行人现场参观了该公司的厂容厂貌、办公区、生产区、固废处理区等功能区,并现场提出指导意见。据了解,此次抽查重点为“实地矿容矿貌是否规范整治”“核实矿山企业管理制度、矿区和谐等情况”“了解第三方评估单位在评估过程中是否严谨、守纪、合规”等内容。
参观完矿区后,一行人到该公司会议室开展会议。会上,组长刘斌强调,绿色矿山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矿山,现代矿业开发实际上要求矿山做到“资源利用节约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闭坑矿山生态化”。刘斌要求,一是各矿山企业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规范管理,推进科技创新,落实节约资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促进矿区和谐等社会责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建设绿色矿山。二是绿色矿山企业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重大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风险事件申诉回应机制,及时受理并回应所在地民众、社会团体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清新分局负责人强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激励和引导矿山企业充分认识建设绿色矿山是矿业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全面落实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做好相关创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