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学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 深入推动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推进会
11月28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江门市召开广东省学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深入推动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现场推进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扎实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广东建设。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海洋局局长屈家树出席会议并讲话,江门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林健生出席会议并致辞。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康晋斌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厦门实践”是美丽中国建设、人海和谐的典范,是习近平总书记为万物谋和谐博大胸襟的生动体现,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丰富的实践意义和广泛的世界影响。会议强调,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深刻认识“厦门实践”经验的核心要义、理论价值、实践意义、制度启示,始终坚持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有效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长效机制。
会议指出,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自然资源部工作安排,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着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划定5.07万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累计争取财政资金约50亿元,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829.9万亩,实施梅州、韶关2个国家级山水工程项目,完成矿山修复项目160个、海洋修复项目72个,整治修复大陆海岸线近300公里,营造修复红树林7.3万亩。惠州惠东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获评全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十大典型案例。韶关大宝山、梅州铁山嶂项目分类实施生态修复成功经验在全国推广。全省“三屏五江多廊道”的生态安全格局基本确立,逐步形成陆海联动、通山达海的生态保护修复蓝图。
广东各地坚定“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修复理念,在生态保护修复实践中涌现出一批好经验好做法。
江门市强化系统修复,建成国家、省级绿色矿山39个,建成小鸟天堂、开平孔雀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创建台山镇海湾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提前完成“十四五”期间453公顷的红树林营造修复任务。 湛江市稳步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颁布施行全省首个红树林资源保护地方性行政法规—《湛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条例》,推进雷州、徐闻两个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在全省率先创建红树林种植—养殖耦合示范基地。 韶关市坚持“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分类治理,探索“生态+产业”发展模式,强化技术赋能,南雄市红砂岭综合治理工程等多个治理项目入选国家山水工程典型案例或省国土空间修复范例。 梅州市协同推进治山、治水、治土、治穷,引入社会资本推动废弃矿山转型发展,治理历史遗留矿山超780公顷,蕉岭新铺“山水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入选2024年自然资源部典型案例,梅县区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平远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会议强调,接下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深入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优化国土空间保护格局,谋划“十五五”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布局国家及省级“山水工程”,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五大工程”、历史遗留矿山修复、红树林营造修复等各项工作。建立生态保护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探索“生态修复+生态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区域间生态保护合作。全面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扎实推动“厦门实践”经验在广东落地见效,谱写好新时期广东“山海经”。
镇海湾红树林
铁山嶂废弃矿区生态综合治理修复工程项目
南雄市红砂岭综合治理工程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江门市新会区泰盛石场矿山治理复绿项目、台山市镇海湾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了解了各项目实施情况。会议特邀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研究员余兴光、中国地质调查局环境监测院正高级工程师乐琪浪分别就“厦门实践”经验和矿山生态修复作主题培训。
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质局、省林业局有关负责同志,21个地级以上市和部分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海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