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公布
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组织编制的《2020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日前公布。
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有海水淡化工程135个,工程规模达165.1083万吨/日,新建成海水淡化工程规模达6.485万吨/日;年海水冷却用水量达1698.14亿吨,比2019年增加212.01亿吨。天津、山东、江苏等省市研究制定支持海水利用的政策措施,天津海水淡化产业(人才)联盟、胶东经济圈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联盟和山东省海水淡化利用协会相继成立。新发布海水利用标准16项,包括国家标准11项、行业标准4项、地方标准1项。
135个海水淡化工程中,万吨级及以上工程40个,千吨级及以上、万吨级以下工程50个,千吨级以下工程45个。2020年,全国新建成海水淡化工程14个,分布在河北、山东、江苏和浙江。海水淡化水的主要用途以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为主。其中,工业用水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北部、东部和南部海洋经济圈的电力、石化、钢铁等高耗水行业;生活用水主要集中在海岛地区和北部海洋经济圈的天津、青岛。2020年,新增海水淡化工程全部采用反渗透技术。
海水直接利用方面,2020年,沿海核电、火电、钢铁、石化等行业海水冷却用水量稳步增长。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11个省份均有海水冷却工程分布。国内海水直流冷却技术成熟,主要应用于沿海电力、石化和钢铁等行业。截至2020年底,我国已建成海水循环冷却工程22个,总循环量为192.48万吨/小时。
海水化学资源利用方面,2020年,除海水制盐外,海水化学资源利用产品主要包括溴素、氯化钾、氯化镁、硫酸镁、硫酸钾,生产企业主要分布于天津、河北、山东、福建和海南等地。
标准规范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国现行有效海水利用相关标准180项,包括国家标准53项、行业标准119项、地方标准8项。其中,2020年新发布海水利用相关国家标准11项、行业标准4项、地方标准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