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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全国森林旅游发展十件大事公布

时间:2021-01-22 11:47:54 来源: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字体: 【打印】
1月18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全国森林旅游发展十件大事公布。这十件大事分别是:
一、森林旅游成为林草业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十三五”时期,森林旅游游客总量达到75亿人次,创造社会综合产值6.8万亿元。2016~2019年,森林旅游游客量年增长率达到14.5%,占国内旅游人数的比例从27%上升到30%。
二、中国森林旅游节成为具有影响力的节庆活动。2016~2019年,四届中国森林旅游节在长白山、上海市、广州市、江苏南通市举办。全国有上万名业内外人士参加活动,每年到主会场观摩的当地群众约15万人次,全国在线观看视频直播的人数约400万人次。中国森林旅游节已成为我国森林旅游业营造氛围、凝聚共识、聚合力量、推动发展的一个大平台,有力地推动了“十三五”期间全国森林旅游业的蓬勃发展。
三、森林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百花齐放。先后命名了122家“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确定了100家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国家重点建设基地,各地掀起探索打造森林旅游新产品的热潮,一批以体验、健康、教育、运动、文化等为主题的新产品如雨后春笋。
四、国家森林步道成为区域发展新抓手。公布了3批共12条国家森林步道,总里程约22000公里。启动了全国森林步道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单条步道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出台了相关标准,推出了一批示范段。《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在贫困地区建设一批国家森林步道。
五、森林旅游为助力脱贫攻坚增光彩。“森林旅游扶贫工程”纳入国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国家林草局开展了全国森林旅游助推精准扶贫情况摸底调查,命名和公布了一批位于(或途经)贫困地区的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国家森林步道,在中国森林旅游节开辟了森林旅游扶贫专区,推出了一批位于贫困地区的新兴森林旅游地品牌和特色森林旅游线路。“十三五”时期,依托森林旅游实现增收的全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到46.5万户、147.5万人,受益人数占贫困人口的9%,年户均增收约5500元。
六、森林旅游保持高频度的媒体曝光率。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和其他各类媒体对森林旅游的报道呈现常态化、高强度态势,中央新闻联播每年报道森林旅游信息,森林旅游的网络搜索词条数在同类概念中名列前茅,森林旅游相关信息还经常成为“学习强国”“支部工作”APP的推送内容。
七、森林旅游品牌建设亮点纷呈。国家林草局先后向社会推介了12条国家森林步道、3个国家森林步道示范段、20条全国特色森林旅游线路、45个全国新兴森林旅游地品牌、13个全国自然教育精品基地、100个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国家重点建设基地、99个森林旅游扶贫典型案例、122个全国森林旅游扶贫示范市县、15个冰雪旅游典型单位等, 一批森林旅游品牌已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八、森林旅游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2020年,《森林法》第一次把“森林旅游”纳入表述范围,同时把“森林步道”“科普教育设施”等明确为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填补了长期以来的法律空白,为新时期全国森林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九、森林旅游的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森林旅游工作由原国家林业局牵头。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多个重要文件、规划都把国家林草局确定为森林旅游相关任务的责任单位。森林旅游成为《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国家林草局组建了生态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进一步加强对以森林旅游为主体的生态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森林旅游标准化发展迈开新步伐。组建了生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了森林旅游标准化体系框架,围绕新业态培育、低碳化发展、国家森林步道建设、自然教育等编制了一系列行业标准,为推动森林旅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