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科技创新指数报告出版
近日,由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等单位研究人员编写的《自然资源科技创新指数试评估报告2019~2020》正式出版,旨在推动自然资源科技创新融入国家创新体系。《报告》设有“我国海洋科技创新评价专题分析”专章,根据我国11个沿海省(区、市)的海洋创新指数得分,划分为4个梯次,区域海洋创新梯次分明。
第一梯次为广东,海洋创新指数得分为63.39,相当于11个沿海省(区、市)平均分(40.73)的1.56倍,连续两年居于我国首位。第二梯次包括山东、江苏、上海、天津,海洋创新指数得分为56.65、52.93、49.99、41.48,高于平均分。山东由2017年的第三位上升至第二位,江苏由2017年的第四位上升至第三位,上海由2017年的第二位下降到第四位,天津保持2017年的第五位。第三梯次为海南、辽宁、福建,海洋创新指数得分为37.21、36.12、30.87,低于平均分,海南由2017年的第十位上升至第六位。第四梯次为浙江、广西、河北,海洋创新指数得分为28.68、26.60、24.13。
《报告》显示,从五大经济区的区域海洋创新指数来看,五大经济区海洋科技创新各具特点,区域海洋创新能力较强的地区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区、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及环渤海经济区,这些地区均有区域创新中心,呈现多中心协同发展的格局。
从三大海洋经济圈的区域海洋创新指数来看,我国海洋经济圈呈现北部、东部强而南部弱的特点。北部海洋经济圈的区域海洋创新指数较高,表现出很强的原始创新能力,东部海洋经济圈略高于南部海洋经济圈,显示出我国海洋人才重要集聚地和海洋经济产业重点发展区域的优势。
据悉,2018年6月,编写组开展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发展评价工作,启动自然资源科技创新指数研究。“国家自然资源科技创新指数系列报告”是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发展评价工作的重要成果,是结合国家层面、区域层面和领域层面进行比较分析的创新能力评价报告。
该《报告》是“国家自然资源科技创新指数系列报告”的第一本,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的评价需求,构建以创新资源、创新环境、创新绩效、知识创造4个指标共同组成的指标体系,开展长江经济带、黄河生态带和海岸带区域科技创新指数测算与创新能力专题分析,从不同视域范围切实反映我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的整体布局、重点领域与学科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