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布试点方案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日前,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20~2022年在沿黄九省(区)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标准核算体系,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改进补偿资金分配办法,规范补偿资金使用。《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沿黄九省(区)。
《方案》明确,将系统考虑黄河流域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建立全面覆盖全流域、统一规范的生态补偿机制,突出流域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统筹推进、尽快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齐抓共管的格局。试点期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激励政策,紧紧围绕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两个核心,支持引导各地区加快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对水质改善突出、良好生态产品贡献大、节水效率高、资金使用绩效好、补偿机制建设全面系统和进展快的省(区)给予资金激励,体现生态产品价值导向。
《方案》提出,四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工作平台,汇总集成黄河流域森林、草原、湿地、湖泊、生态流量、水土流失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排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各地要积极主动开展合作,强化沟通协调,尽快就各方权责、跨省界水质水量考核目标、补偿措施、保障机制等达成一致意见,推动邻近省(区)加快建立起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同时,鼓励各地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综合生态价值核算计量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创新,鼓励开展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方式,逐步以点带面,形成完善的生态补偿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