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工作,今年打算这样做
时间:2020-03-16 16:10:16
来源: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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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按照持续加强改进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今年耕地保护工作要牢固树立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理念,持续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建立规则明晰、严保严管、动态监管、责任追究的耕地保护监督机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突出严保严管,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更严格
江西省上高县徐家渡镇泉港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胥林峰 摄)
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梳理整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非法占用等问题,巩固划定成果。
明确各省(区、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粮食种植规模基本稳定原则,明确差别化保护政策,提出各省(区、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严格核实各地上报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提高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效率,保质保量补划落地。
完善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修订《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标准》,制定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管理办法,建设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健全永久基本农田日常监督管理机制。
坚持求真务实,严格补充耕地核实认定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作为全省首个建设用地“双减量”项目试点单位,累计拆除、复垦建设用地 2.16 万亩,新增耕地 2 万亩。图为该区岔河镇滨河村拆旧项目区土地复垦后呈现出的美丽田园画卷。(周洪明 摄)
深化“必须带着保护耕地的强烈意识去做占补平衡”的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全面完成储备补充耕地核查工作。剔除不真不实的补充耕地,建立干净、可靠的补充耕地储备库。
坚持以区域土地综合整治为补充耕地主要途径,进一步明晰新增耕地认定核实要求。
运行实施新版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严格新增耕地入库管理,增加项目新增耕地坐标、实施前后影像等备案信息;组织逐项开展入库新增耕地复核,强化新增耕地后续监管,确保新增耕地真实准确、合理利用。
积极实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建立申报、核实、调节、监管等规范有序的补充耕地指标跨省域统筹机制。
维护群众权益,深入推进征地管理制度改革
趁着天气回暖的有利时机,安徽省庐江县的农民们积极开展春耕生产,对小麦进行施肥、除草等管护工作,确保小麦油菜等农作物稳产增收。图为该县郭河镇广寒村农民们正在灌溉小麦。(左学长 摄)
围绕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规定,改革创新征地管理制度,保障群众权益。
落实“公共利益”征收土地,制定城镇土地征收中“成片开发”标准,缩小征地范围。配合做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明确征地管理规定要求。
督促指导制定区片综合地价。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各省(区、市)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建立全国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研究起草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技术规程。
做好征地审批相关工作。按照新法规定,完善征地审查报批要求,有效衔接农用地转用审批,配合做好用地审批与“放管服”相关工作,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推进征地社会监督,规范信息公开。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规定要求,按照新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征地政务信息标准指引规范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和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相关功能,方便社会查询,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强化动态监督,压实地方政府耕保责任
江西省婺源县的田园景象。(王国红 摄)
按照“掌握真实情况、科学制定政策、严格监督执行”要求,强化耕地保护动态监督,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指导各地制定实施办法,建立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制度,强化用地监督,确保农地农用。
建立耕地卫片监督机制。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和自然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每半年一次开展全国耕地利用动态监测,全面掌握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判断趋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依靠技术手段强化耕地保护监督。
改进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重点结合耕地保护日常监督、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充耕地核实,以及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等工作,督促地方履行耕地保护责任。联合有关部门对耕地保护问题突出地区开展专门检查督察。
探索跨区域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机制。将跨区域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纳入生态补偿范围,体现耕地生态功能,促进保护积极性。积极推行部分省份实行耕地保护激励机制的做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给予奖补,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主动性。
加强基础建设,扎实开展耕保监督工作
辽宁省桓仁县雅河乡米仓沟村山水林田湖草和谐自然的景观。(李天华 摄)
充分认识耕地风险,注重耕地保护形势分析研判,强化技术手段推进耕地保护监督工作。
推进耕保政策研究。根据国土三调成果反映的耕地利用状况,分析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有针对性研究保护政策。研究耕地破坏、耕作层损毁的认定标准与政策意见。
开展耕地分等评价。本着“简便、易行、可操作”的原则,研究形成新的耕地分等评价方法;基于国土三调成果,开展新一轮全国耕地分等评价工作。
加强耕地保护战略研究。适应形势要求,增强耕地保护战略思维,确保我国粮食安全。集成耕地保护与管理相关信息,推进“智慧耕地”平台建设。
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特别是利用好媒体等平台,开展政策解读、解疑释惑、经验介绍等宣传报道,营造耕地保护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