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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两山”理念诞生地的绿色实践

时间:2019-12-25 10:26:28 来源: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文号: 【字体: 【打印】

  浙江湖州,作为“两山”理念的诞生地,其绿色矿山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湖州不仅率先在全国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还形成了可复制、能推广的“湖州模式”。国务院2017年底批准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中,将湖州市列为全国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这是浙江省惟一入榜的地级市。2018年3月20日,湖州市正式实施全国首个地方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记者了解到,计划到2020年,湖州市绿色矿山建成率达100%,矿区环境规范整洁,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露天矿山开采回采率达到100%,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

  最近在铜陵举行的全国绿色矿山现场交流会上,作为地市级典型,湖州推进矿业绿色发展的经验和做法,在会上得以向全国推广。

  四阶段推动矿业绿色发展

  湖州市位于浙江省北部,市域面积5820平方公里,东部为水乡平原,西部以山地、丘陵为主,概称“五山一水四分田”。境内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已知矿产61种,主要有建筑石料、石灰岩和膨润土等,是华东地区最大的建筑石料生产基地和重要的优质水泥生产基地。

  湖州是“两山”理念的诞生地,是绿色矿山的发源地。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湖州安吉余村调研考察时,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05年12月,湖州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绿色矿山,历经四个阶段,现已进入“两山融合”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2005年~2008年,试点探索阶段。出台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工作,以“四铁精神”(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段、铁的纪律)加大矿山综合治理,以“减点、控量、生态、集聚”整治“低、小、散、污”。2008年6月,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现场会在湖州成功举办。

  第二阶段:2009年~2012年,巩固提升阶段。出台了《湖州市鼓励绿色矿山创建实施办法》,矿产开采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明确了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主体责任,把绿色矿山创建作为新设矿山的准入条件;2010年10月,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评选工作会在湖州召开,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等矿山企业向全国发起了《绿色矿山建设倡议》;2012年12月,湖州提出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被列为原国土资源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

  第三阶段:2013年~2016年,全域推进阶段。出台了《湖州市市级绿色矿山管理办法》,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规范绿色矿山申报、验收、认定程序,绿色矿山建设有了验收依据和标准。2016年,湖州被列为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第四阶段:2017年以来,“两山融合”发展阶段。湖州以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按照奋力率先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要求,坚持以“两山”理念为引领,大力推进矿业绿色发展,率先在全国发布了《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3305/T40-2017)》地方标准。2018年6月和11月,中国矿业循环经济暨绿色矿业发展论坛、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现场会分别在湖州召开。

  矿业绿色发展引来五大变化

  经过10余年的努力,在自然资源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的关心支持下,湖州形成了“两山引领、政府主导,生态集聚、科学布局,标准先行、全域推进,矿地融合、产业衔接”特色鲜明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新路子,矿业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矿业发展理念变新了。“两山”理念已经深入人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意识牢固树立,社会各界包括矿山业主的生态意识不断提升,绿色开采已成为自觉行动。

  二是矿山开发秩序变好了。点少了、量减了、矿山布局优化了、矿山开发秩序变好了,矿山“小、散、乱”问题得到了根本整治。矿山从整治开始时1000多家削减到47家(其中建筑石料矿山27家)。建筑石料开采量从峰值1.64亿吨下降到4731万吨。单个矿山规模由不足2万吨/年提高到150万吨以上/年,最大矿山为460万吨/年。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没了,从最多一年死亡72人降为零事故、零伤亡。矿地和谐,群众信访没了。

  三是矿山生态环境变美了。湖州建成绿色矿山47家,建成率达到100%,纳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库24家。矿山开采、加工、运输过程中的环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粉尘有效控制,污水集中处置,矿山实现边开采边治理,矿区环境焕然一新,一改过去“脏乱差”、“尘土扬”、“污水流”的老面孔。

  四是资源利用效率变高了。矿产资源开采方式变科学了,一批科学的开采技术、先进的生产工艺和企业发明的专利技术得到了应用,矿山科技得到了发展,企业文化得到了培育,资源综合利用率得到了提升(达到99%以上),矿地得到高效治理和有效利用。

  五是生态修复进度变快了。矿地融合发展得到了有效推进,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得到了高效充分利用,形成了“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景则景、宜林则林”的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模式,修复废弃矿山382个,复绿2.5万余亩,复垦耕地3.1万亩,开发可建设利用土地4万余亩,打造省级示范工程43个。湖州仁皇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入选中宣部“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

  五大手段推动矿业绿色实践

  ——“两山”理念引领。湖州对矿山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由不自觉到自觉的转变。历史上湖州矿山“小、散、乱”问题严重,千疮百孔,满目疮痍,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04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生态省战略后,要求做好矿山生态环境建设。湖州抓住时机,因势利导,统一认识,作出了“生态立市”决策部署,把矿山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当务之急,作为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实践。10余年来,历届湖州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坚定不移举生态旗、打生态牌、走生态路,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将新发展理念融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努力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转换通道,实现“青山”和“金山”的互动共赢。

  ——规划总体布局。湖州自1999年起,先后编制了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主要亮点为:一是明确矿产资源管理的指导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二是明确分区管理理念,最早提出“禁采区、限采区、开采区”概念,全面调整矿产资源布局,新设矿山全部在开采区。三是明确绿色矿山建设“五化”内涵,即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绿色矿山建设有了明确的目标、标准和路径。四是提高新设矿山准入门槛,所有矿山必须按要求建设绿色矿山。五是全面推进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全域建设绿色矿山、全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稳步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构建完善矿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制度规范管理。一是建立矿山管理制度。出台了《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从紧从严依法规范管理矿产资源十条规定》《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综合治理的若干意见》《湖州涉矿工程项目矿产资源管理办法(暂行)》等多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从紧从严、依法依规管理矿产资源总基调。二是建立绿色矿山建设制度。出台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湖州市鼓励绿色矿山创建实施办法》《湖州市市级绿色矿山管理办法》,全面系统规定了绿色矿山建设的指导思想、创建标准、优惠条件、后续监管、组织实施步骤以及保障措施等,全面布局和系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三是建立矿地综合利用制度。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矿山复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扎实推进矿山复绿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组织开展矿山复绿三年行动,实行市、县区、乡镇三级主要领导分片负责制,有系统、有组织地治理废弃矿山,全面推进“两路两侧”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把矿山生态修复和矿地综合利用相结合,积极探索新时代下矿业绿色化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标准引领提升。一是完善绿色矿山建设“五化”标准。全面优化绿色矿山建设指标,将“五化”内容提升为“依法依规办矿、资源综合利用、开采方式科学、企业管理规范、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有效、企业形象提升”7个方面、38条标准。二是出台持证矿山洁化绿化美化标准。明确矿山“办公区、开采区、生产区、运料系统、码头区、生活区、企业环境”7个方面的22项洁化、14项绿化、17项美化标准。三是发布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率先制定发布了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绿色矿山规范》,详细规定绿色矿山的范围与定义、内容与要求、认定与监管等,明确规定了三大块内容七个方面50项指标,涵盖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始终,绿色矿山建设有了明确的指导标准。

  ——机制保障推进。一是建立专门研究机制。湖州市委、市政府把绿色矿山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专门研究、专门部署、专门发文,形成了“四高”特色,即高规格决策,高规格发文,高规格部署,高规格授牌。二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成立正县级矿山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研究分析矿业绿色发展推进中的新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县区党政负责人分片负责。三是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市政府与各县区签定绿色矿山建设目标责任书,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主要内容,列入每年市委、市政府对县区的综合考核范围。四是建立宣传培训机制。每年组织矿产资源管理和矿山企业管理人员政策业务培训,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不断夯实矿山管理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