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然林进入全面保护新阶段
4月1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提出,我国天然林保护从以工程建设为主导转向全面保护的新阶段,取得了巨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以及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国林业发展开始从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天然林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国家林草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停伐、提标、扩面等政策措施,实现了全面保护天然林的历史性转折。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全面取消了“十三五”期间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限额指标,10.58亿亩国有天然林全部停伐,每年减少森林采伐量约900万立方米。适时提高天然林保护有关政策补助标准,其中国有林管护补助从2014年的每亩5元提高到2017年的每亩10元,天保工程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补助基数从2008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80%提高到2016年的80%。中央财政及时安排资金,用于天保工程区外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全国新纳入天然林保护政策补助范围的天然商品林已达2亿多亩,基本实现了地域全覆盖。各地依托天保工程和天然林保护选聘生态护林员37万余人,带动130多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目前,中央财政对天保工程的总投入已超过4000亿元,工程累计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2.75亿亩、后备森林资源培育1220万亩、中幼林抚育2.19亿亩。全国现有的19.44亿亩天然乔木林得以休养生息,天然林蓄积从20年前的90.73亿立方米增加到136.71亿立方米,为维护我国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发挥了基础保障作用。重点国有林区依托天保工程政策和资金,稳步推动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四分开”改革,65万多林业职工长期稳定就业。
下一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开展天保工程二期评估,启动编制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积极推动天然林保护立法,及时制修订天然林保护相关技术标准规程。